根據..
高速公路局的預計要用E-atg
請各位不屈的...驕傲鄉民..趕...快去貼
千萬...別把電子化搞成人工化
高速公路局關心您!!!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2013/12/27
http://www.freeway.gov.tw/ETC/Publish.aspx?NID=1939&p=4884
高公局強調:為鼓勵用路人使用ETC繳費,以減少用路人繳費困擾並降低國道基金呆帳風險,計程後將持續現階段之做法給予使用eTag繳費者,只要帳戶餘額足夠供扣款即有9折優惠,以鼓勵用路人申辦。
此外,為提供民眾繳費方式選擇,將提供民眾辦理預約服務繳費,用路人可利用遠通公司各服務中心辦理預約服務繳費,其係採用影像辨識方式向用路人收取通行費,為輔助之收費方式。另不願選擇上述兩種方式繳費之民眾,則可於通行高速公路次日起3天後至遠通各服務中心或利用超商、網頁等方式查詢、繳交通行費。
高公局強調:ETC系統原規劃即以eTag為主、預約服務(影像收費)為輔,因此在eTag及預約服務在運作上即有差異,若無差異將導致未來預約服務增加,反輔為主時系統將無法穩定運作;且以影像辨識做為ETC收費依據,依目前之技術,仍須利用大量人力進行影像辨識,形同以人工收費,與推動ETC自動化完成繳費相左,此外eTag免費申裝,用路人使用無門檻,用路人可選用。因此預約服務與不願選擇上述兩種方式繳費之民眾,通行費都比照目前計次方式維持標準費率。
【計程車若行駛國道以標準費率向乘客收取通行費】
高公局說明:實施ETC計程收費後係以車輛(車號)累計每日總行駛國道之里程,並每日結算1次收取通行費。實務上計程車可能會一日多次使用高速公路,且有可能空車返程,為避免計程車司機與乘客之爭議,每日每車20公里優惠里程、長途折扣統一歸屬於車輛所有人(司機),即民眾搭乘計程車行駛國道統一為標準費率,1.2元/公里,無20公里優惠及長途折扣。


請你老闆先把罰單繳一繳,系統穩定度提升再說。
一個簡單的過路費查詢還要三天後才給答案,這是什麼爛東西啊。
還有所謂電子化收費不是專指的E-Tag,自己貼的請自己看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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