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經投書到高公局去了
現制為日結 小數點後一為四捨五入
以本人例子來算 一日來回26.8 繳27元
一個月後 0.2*30=6 有6元損失
雖說合約有營利收益
但從公平公正原則
我儲值在帳戶裡面一個月未使用在計程上會被扣到6元,實在是離譜
更何況最多可以被扣到15元之譜
失去了儲值的意義
改善方案
建議1 改計費到小數點後兩位
建議2 改月結制
期望政府單位為人民把關相關權益!
沒想到M01第一PO是為這個
pizhedwig wrote:
我儲值在帳戶裡面一個月未使用在計程上會被扣到6元,實在是離譜
更何況最多可以被扣到15元之譜
失去了儲值的意義
ETC一個月不用會被收6元費用? 是這樣的意思嗎?
如果是我就TMD馬上退帳戶....
說明:
一、 台端103年1月4日致本局局長信箱(編號:FWM1030104003)電子郵件敬悉。
二、 目前國道計程收費採按日歸戶,通行費率計算到小數第一位四捨五入至整數位乃是參考各項民生水電瓦斯之收費模式,且觀諸目前之物價及流通之貨幣,皆以整數元為計算單位,故本局規劃ETC通行費亦取整數,此對於未申裝eTag之用路人持現金至超商補繳通行費較為便利,台端建議計程收費改為計算到小數點後2位,對於無預儲帳戶的用路人,將造成繳費之困擾。
三、 依規費法第8條及第14條規定,公路通行費屬於使用規費,並於使用時徵收。故電子收費若要比照人工收費,能於使用高速公路時徵收,最便利之方式,應採預付方式規劃,即在汽車行經收費站時,能利用電子收費系統技術,自動於車上設備單元之預儲卡片或帳戶完成扣款繳費,可有效達到智慧化管理、降低呆帳率、減少書面通知及對用路人干擾。又,高速公路徵收通行費與水電、瓦斯等民生費用不同,欠繳水電、瓦斯費用,業者可逕行停止供應,但政府卻無法限制欠費車輛行駛高速公路。因止,高速公路通行費若冒然改為月結制,將大幅提高呆帳比率及國道基金負債額度。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月13日
發文字號:業字第1030000759號
承辦人:黃X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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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搞不清預儲制對使用者有什麼好處?!
9折優惠,7月1號後有沒有Tag都沒差
所以我要月結請不要辦Etag 請去超商繳費?
還是預儲只是我對虛虛東的憐憫
可惜,我沒這麼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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