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長該讓所有高速使用者知道高公局與遠通所簽之etc合約全文及附加條款,,否則負政治責任?身為高速公路使用者有知的權利,交通立委是否也該發揮功能?爲何高公局急於推行etc上路?誰能告訴我等?
riky10101977 wrote:
交通部長該讓所有高速...(恕刪)
國道計程/圖利遠通?葉匡時:並不算是暴利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國道計程收費將在下周一(30日)上路,首三天免費,明年1月2日凌晨正式開始計費,小型車標準費率為每公里1.2元,前20公里免費,200公里以上打75折;農曆年期間則採單一費率,交通部長葉匡時指出,民眾多使用APP試算更便利。
葉匡時昨(27)日早上接受周玉蔻專訪,談到國道計程收費措施,日前高公局提供的試算表因使用不便、過於複雜,引起計程車司機反彈,對此,葉匡時表示,最好的方法是利用智慧型手機APP,簡單試算一目暸然,主持人周玉蔻反問,運將朋友可能不願意花錢購買智慧型手機,葉匡時回應,會再與高公局研究推廣計畫,搭配獎勵活動,提供誘因以鼓勵計程車司機普遍使用APP試算。
此外,交通部也期許半年後可以全面更換計程車費率表(計費器),未來新的計程車費率表可以提供收據,以符合現代國家的進步象徵。葉匡時說,台灣是全世界首先採用全面全程電子計程收費,以往收費站導致車輛降速,影響車輛的效能和行進效率,日後電子計程收費能全面無紙化,不用印製票券更環保,社會成本可節省18-20億元,未來會全面推廣民眾使用APP查詢起訖收費。
被問到計程收費措施是否圖利遠通公司,葉匡時說,此案是立法院決議以BOT方式合作,當初公開招標的合約載明只有金流的利息部份歸給廠商,使用者儲值的金額是放在獨立的信託上,遠通無法挪用。遠通前前後後也投資了約一百億去全面建置系統,到特許期結束的民國114年,預估全面開通後遠通公司一年的利息收入約為五千萬,整體投資報酬率大約是6~7%,「並不算是暴利」。
資料來源:2013.12.28 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n/2013/12/28/107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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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匡時有提到遠通的特許期到民國114年,提供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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