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計程收費預計102年施行
到那時收費站就會拆除
用路人只能利用遠通的設備進行扣款
不然就得多繳作業費
所以102年的使用率一定是100%
罰款也不用繳了
什麼65%的使用率跟本就是說說
只要計程收費啟動
遠通就賺翻了
根本也不需要打折優惠
因為民眾根本就一定得裝
裝了之後就任遠通魚肉了
最好etag常常故障
除了跟你收兩百塊外還要跟你收作業手續費..
只是搞不懂為何一定得在102年展開計程收費?
不能等到使用率達到65%才啟動?
這中間有很大的問題??
最新消息!!
之前行文去高公局
今天收到回應
內容為
倘遠通電收公司電子收費利用率未達65%,本局不會貿然實施計程電子收費。而於未實施計程電子收費時,即無拆除收費站人工票亭問題。
所以使用率是一件很重要的分水嶺
只要沒達到65%
就不會有計程收費
也不會拆收費站
但遠通會不會被罰我就不知道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