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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抵制遠通ETC的另一個思考方向

約十天前收到高工局一封與制式回覆稍有不同的信,差別在於其中引述了ETC契約內容:「經甲方以書面通知乙方限期改善而逾期不改善或改善無效時,甲方『得』逕自乙方收受甲方書面改善通知之時起,按日處以新台幣50萬元之懲罰性違約金。。。。」高工局認為此契約賦予懲罰性違約金的請求權,卻沒有一定要罰的強制性,所以高公局「將仔細評估如何行使,已使行使之結果最符合國家長遠發展之需求和廣大民眾之利益。」

收到此信讓我有新的思考方向,「最符合國家長遠發展之需求和廣大民眾之利益」究竟是甚麼?高公局是怎麼想的?怎麼做的?以我的觀點來說,國道電子收費和計程收費都是我贊成且期待的,我還希望是不必分道、減速,無感通過,帳戶連結直接扣款而不必充值或轉存,不必擔心餘額不足;這些都是遠通目前不能或不願提供的。當然國道收費並不算是很大的系統,設置好之後人力成本低,又有獨佔性,最好是由國家來經營。但以高公局的角度,國道電子收費和計程收費是既定應達成的政策目標,除此之外最沒負擔最沒責任應該是公務員的希望吧!所以只要能讓遠通繼續一路經營下去,順利完成計程收費,老百姓都沒意見,就是最好的了。所以高公局在法律許可範圍內幫遠通護航,無非希望不要另枝節。然而遠通的ETC系統不符民眾期待是事實,利用率永遠不夠是事實,一再違約改善無效也是事實,繼續護航掙扎下去實在是違背民眾託付也背離職守的。

然而從另一個觀點來看,或許高公局對遠通也無可奈何,畢竟BOT成案當時官商勾結,契約內許多內容恐怕都是對遠通有利的;高公局唯一的籌碼跟老百姓一樣,就是「利用率」,所以高公局欣然地大剌剌配合遠通的操做,一再給機會一再護航;這樣可能會有兩個結果:如果真的順利幫遠通的利用率過關了,順利進入計程收費,當然符合高公局的政策,皆大歡喜。萬一利用率還是不夠,高公局對遠通也仁至義盡了,又有那麼多民眾在抵制,民氣可用,裁罰甚至解約,高公局也是逼不得已,你遠通可怨不得我。

無論如何事實已非常明顯,公家機關是不能也不會改變的,官官相護是常態,明哲保身更是至高無上的準則;藉由投書或陳情或遊行,所有壓力都不會產生效果,也不必期待高公局會真的有所改變。所以對老百姓來說,最有利且唯一有效的做法,就是不合作不使用ETC,讓利用率繼續不過關!而進一步只是看看怎麼樣讓這件事獲得更多響應與認同。包括遊行、串連、找媒體或民代,都是為了讓議題更彰顯罷了。這是我們應有的認知與應該掌握的方向。

反對之後呢?我們希望的是什麼結果?我希望的結果正是「最符合國家長遠發展之需求和廣大民眾之利益」,給我們及未來一個先進、方便、可靠、又省錢的ETC系統,不管是收歸公營,換廠商換系統,還是由遠通電收繼續經營,這都是我們必須堅持的訴求與前提。
2011-08-03 4:4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ETC 思考方向
2sc大辛苦了,
這麼晚還不睡,

希望遊行可以順利,
加油啦!
說的實在太好了!既有條理又點出重點!
一定要按讚的啦!


算了吧!

打了一堆屁話

你也只不過想鬥掉徐吧了

就算換為遠傳,你就會不扺制嗎?

不要浪費社區的資源了

2sc wrote:
約十天前收到高工局一...(恕刪)





我贊成公開契約內容。
到底簽了什麼條款,為何如此遮遮掩掩?

suan2289 wrote:
算了吧!

打了一堆屁話

你也只不過想鬥掉徐吧了

就算換為遠傳,你就會不扺制嗎?

不要浪費社區的資源了




遠通和遠傳不一樣。
民主社會,消費者用東西用的不爽,抗議壹下,小事壹樁。
連被叫要下台的 曾局長,都表示尊重大家的集會遊行了。
Take easy。
可以請樓主改一下標題嗎,我抵制的是遠通辦的電子收費系統,主要是屢達不到合約的要求,表示市場淘汰他,什麼年代還給黑金剛,當朝官員卻不尊重市場機制。
我不抵制ETC
基本上對遠通不爽的大部分人而言, 都一直沒在用ETC了,

很早以前就一直在抵制了...


至於使用率一事, 高公局這次給遠通的大獎, 裡面連使用率一詞都沒了,

只要年底前建置e三小王子的完成, 就通通沒事~~

他哪時候還有再提到說使用率要達多少阿, 檢查點都沒了勒

高公局與遠通只是臉皮厚到飛彈打不進去, 沒那麼笨, 他們也知道使用率根本達不到, 不能再玩


禮義廉恥, 國之四維, 四維不張, 國乃滅亡

這上面還真一個都沒有勒


suan2289 wrote:
算了吧!打了一堆屁話...(恕刪)

至於舉啥遠傳阿, 你跟本完全對此事不瞭解吧...換遠傳是有換喔?

遠傳就是遠通電收組成之一, 主要股東, 老闆都是徐旭東

vincent.ccliao wrote:
可以請樓主改一下標題嗎,我抵制的是遠通辦的電子收費系統,主要是屢達不到合約的要求,表示市場淘汰他,什麼年代還給黑金剛,當朝官員卻不尊重市場機制。
我不抵制ETC


+1
對啊!!

請高公局尊重壹下這五年來消費者的選擇。
Rule 大家壹起定的,就要遵守,不然定它幹嘛?來違反?


我是有裝遠通E通機的人,但是有5/12失敗率,很不爽!!
持續補繳中!!
為甚麼會"官官相衛"?
只因為你是官、我是官,我就衛你?

我不太相信底下沒有利益關係,
假設一下:
如果都是官,要嘛你是我上司,或是你可以在其他方面衛我一下,我才衛你,不然官場上落井下石還來不及勒。
如果你不是官,還要我衛你,除非
1.你可以在我退休後安插我一個肥缺。
2.你可以幫我子女安排工作。
3.我有把柄在你手上。
4.你可以給我實質利益。

我一天幫你省50萬耶,如果有個員工一天可以幫老闆賺50萬,請問老闆會給他多少薪水?
vincent.ccliao wrote:
可以請樓主改一下標題嗎,我抵制的是遠通辦的電子收費系統,主要是屢達不到合約的要求,表示市場淘汰他,什麼年代還給黑金剛,當朝官員卻不尊重市場機制。


遠東ETC的的使用數據

每個月都在增加

這個是時間的問題,

你不尊重其它的用路人嗎?


講明了,你只是不爽徐

只為了這個,就要全體台灣人陪你玩..

整個ETC廢了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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