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5月22日接獲遠通電收簡訊通知,有三站扣款失敗。
5月21日開車由林邊北上至中壢,均行駛高速公路並通過每一個收費站,
但5月23日接獲遠通電收簡訊通知,有二站扣款失敗。
本人車輛前檔貼FSK K60型號之隔熱紙,並換裝遠通電收提供之專用機,此次來回還是共有五次扣款失敗,此為遠通電收裝置感應不良之故,並非本人之過失。
既然非本人過錯,為何補繳需用原價且加收手續費?
真的很不合理,電訴遠通電收,說此次會以個案處理,以郵票退回差價,但下不為例!
下不為例??
為什麼他們的錯要消費者承擔?
我知道這種事件已經是月經文了,但是還是把我的經驗告訴一下大家
而且我已經向消保會申訴,申訴結果出來,我會告訴大家的!
除了停用etc外,不知道大家是不是可以建議些比較有力的申訴管道呢?

【2011年5月30日更新】
感謝大家在這裡發表自己的使用經驗及感想。
看了那麼多的回覆,真的深覺遠通電收吃人夠夠
之前的舊車因隔熱紙不擋紅外線的關係,扣款一直都很順利。
沒想到換了一台車,想說貼個隔熱較好的紙,ETC就完全感應不到。
等了近半年,換了遠通電收所謂的「隔熱紙專用機」,不但因過了保固多花了110元
結果還不能保証接收訊號!
這也就算了,本篇所訴求的依優惠價38元及補繳不收手續費都做不到,還要轉嫁給消費者
真的讓人想

沒想到那麼多人有類似的經驗。
本人承諾,如果這棟大樓夠高,我就去找立委開記者會(對面正好是陳學聖的競選辦公室)
幫大家及我出一口氣!
(現在因為塑化劑的關係,大概不會有人想理我

【2011年6月9日更新】


唉~~我還能說什麼?
反正就是消費者貼隔熱紙的錯!!
第二張圖中的第二行中有提到,「不得黏貼不透明之色紙或隔熱紙」
我的FSK K60是前檔專用,很多人坐上我的車,都以為我沒貼咧~
這點我在申訴的信件中有寫到隔熱紙的型號
所以高公局以為我是因為貼很不透明的隔熱紙所以導致扣款失敗
因此,又是我的錯!!

千錯萬錯都是我的錯是嗎?

第四點還提到,可以幫我免費挖洞!?
誰會花個萬把塊貼個隔熱效果好的紙,然後再挖個洞!?
這口鳥氣真的很難吞下去!!
【2011年7月20日更新】
消保官召開協調會
總共1個多小時,雙方沒有共識
我有錄影,最近比較忙,晚點再放上
結論是:遠通電收最大,消保官協調也沒用,感覺就是:要嘛接受條件,不然打官司!
唉~~我不是有錢人,不然我一定接下去打官司
消費者永遠最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