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C明明就可以用車牌辨識系統,
然後隨各電信業者帳單每月繳費,
為何交通部堅持要裝機器,
還要預付過路費?
政府的眼中
不但要引發企業的投資與創新
偶爾也要兼顧一下用路人的感受吧!
明明就是可以做到的隨電信費事後徵收+免裝機
幹嘛搞得這麼複雜
你知道小車的前檔裝了行車紀錄器+偵測測速雷達+DVD+E通機+一堆有的沒的
很危險耶!
車禍的時候
這些前檔的物品通通都會"噴出"
很好玩嗎?
所以, 如果把 ETC 卡拿下來, 可以直接拿去商店刷卡買東西 (據說已經在規劃中),
而客戶為了要能夠方便消費, 就會在卡內儲值比較高的金額, 遠東集團就會有一大筆週轉金可以用....
這才是他要賺的, 光儲值金的利息/抽交易手續費, 就賺不完, 還不用做任何生意....
美國 Starbucks 所發行的儲值卡, 光 2003 年第一季的總儲值金額, 就高達 NT$24億, 利息多好賺啊 ....
ETC 要記名的原因, 也跟電子錢包有關, 因為這樣萬一卡遺失了, 才可以向客服「掛失/止付」....
總之, 徐總的 ETC 根本就不是從 ETC 的角度出發, 當初就想要後面包山包海的大賺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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