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停車;罰單;水;電;瓦斯或國民年金收據上頭都有註明繳款期限,逾期受罰理所當然,
今日遠通可以閉門造車訂法規全無通知(書面告知繳款期限)情況下自行認定就可以主張加收作業處理費,
請問全台不管民間或是政府有哪個單位可以這樣硬幹的?
如同國道駕駛繳納過路費還要另外花錢購買一套爛系統,
今日事件又再次發生類似事件,
一頭牛被連剝兩次皮道理相同.
這也是本人至今都無法接受的事實,
誤闖不管要罰多少,出來混的就是要還,
本人無權過問且理當概括承受.
另外本人誤闖過後也去銀行或便利商店洽詢所得到的結果也都是無條碼可供刷卡就無法受理情況下,
只能乾等過期接受那所謂不合理付費的作業處理費
至於誤闖事件就本人而言當然是不願意發生,
正如每個人一輩子走路難道都不曾跌倒?
如果可以做到像日本在收費前方設立更加明顯的立體柵欄,

相信更能減少誤闖機會.
個人立場自始至終都不會改變的是...
單一事件遠通與監理單位協商做一次寄(告)發,
限期繳費(同步繳罰單)
無須脫褲子放屁讓駕駛者多花時間精力去兩次繳款.
遠通的撈錢心態又是如何,
請大家看另外一篇文章即可知.
ETC E通機~遠傳電通~拖拖拖~~~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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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報車籍資料要繳款的時候,
小姐就馬上說其實你也可以直接購買E通機,
然後我可以代為申訴免罰,
我請她拿出製式影本申請表格給我看.
結果看到讓我看到的申請理由,
大概意思內容為
本人誤闖但今日已申請E通機為ETC用戶且繳納罰款,申請免罰.
看完之後我問她,
那只要現在有E通機就可以百分百免罰嗎?
她的回覆很曖昧,
通過機率很高但不能保證,
起碼到現在她還沒聽過有提出申請的人有被罰.
我再問她說 : 那我現在辦全民體驗服務也可以提出申請嗎?
她卻回我說 : 不行,一定要購買E通機才能帶為申請免罰.
我聽完之後就繳了那90元走人,
原來遠通要把明明一次可以繳納好的事情要搶著來做,
讓用路人連跑兩次才可以處理完畢.
原來道理出在這.
剛剛爬文發現跟我今天遭遇相同的人了,
也是同樣手段勸敗購買E通機
話說那天一個閃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