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du55 wrote:
如果以鄉民的名義,或者是01版友的名義在蘋果的頭版刊登半版的關於遠通和高工局之間的護航eTag的相關事蹟,最後面寫上大大的 " 馬總統您看到了嗎 ? " 這樣不曉得要花多少錢 ??
之前台北市某國中學生媽媽刊登頭版廣告的費用據報導是 80 萬台幣 (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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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中央社 – 2014年1月8日 下午1:33
(中央社記者王靖怡台北8日電)朝野立法院黨團今天協商預算案達初步共識,立法院將做成主決議,未裝eTag用路人到超商繳費,手續成本應由遠通電收吸收。
立法院長王金平上午召集協商討論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葉宜津提案指出,國道計程電子收費對未安裝eTag用路人,在便利商店通路繳費須繳手續費新台幣5元,要求遠通電收股份有限公司應自行吸收通路手續成本,不可轉嫁給用路人。經朝野協商達共識,將在立法院院會做成主決議。
葉宜津會後受訪表示,遠通電收依合約應廣設服務據點,遠通電收以超商作為服務據點,用路人到超商繳費卻要被多收5元手續費,如果遠通電收要將超商作為服務據點,就不可收手續費,應自行吸收超商繳費手續成本,不能轉嫁給用路人。
又一件非e-tag用戶的利多!! 立委們真是會判風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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