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公局將在18日寄出罰單,要求遠通必須在7月底前繳清。遠通電收說,該公司已針對罰款,申請月底前召開協調委員會,希望爭取免繳罰款。 罰單都是假的收到罰金才是真的遠通電收仍然未達合約規定,按照規定計算,照理要罰兩億多元,但遠通電收卻認為,「付出的比罰款多」,認為檢視時間應該是在今年底,26日晚間進行協調會議,經過三個多小時會議後,決定暫緩處罰。 這個案例其實很不錯以後開車在國道高速公路超速或違規只要繳的汽車牌照和燃料稅比罰單多就可以到交通裁決所協調要求比照遠通電收暫緩處罰因為遠通電收的違約事實和用路人違規超速的罰單都是在國道高速公路發生因為遠通電收可以暫緩處罰所以用路人的罰單理應比照辦理依法行政,不可因人涉事
iisguagua wrote:被高工局騙了......(恕刪) 本來就不期待它說的是真的.真的是遠通子公司..我車子幾乎沒有在用,有里程表證明,可以協商折算汽燃稅和牌照稅嗎.公務單位對人民有如此仁慈?
lschen2 wrote:呵呵!今日最...(恕刪) 其實一點用也沒耶!大家抵制他還是賺錢還是沒被罰錢!最新消息:1.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罰遠通案 協調會26日調解2012/07/22 11:56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22日電)交通部高公局以利用率未達合約要求,上週對遠通電收寄出罰款新台幣2.2億元通知,遠通不服。協調委員會預定26日開會調解,究竟遠通該不該繳罰款,即將有答案。依照合約,高速公路局去年4月15日,因遠通電收建置的國道電子收費ETC就未達利用率,打算對遠通開罰。因遠通提出免費eTag整體改善方案,高公局暫緩處罰,要求今年6月底,ETC的年利用率應達合約要求65%。不過,高公局檢視後發現,到6月底,ETC實際利用率約才42%,明顯落後很多,上週已寄出違約通知,要求遠通7月底前,先繳清去年4月15日至今年6月30日的累積罰款共2億2000多萬元。遠通電收認為,提升ETC利用率投入的經費超過3億元,比罰款還多,且改善利用率檢核時間點應該是今年底。高公局也通知遠通電收,除了先前累計應繳的罰款外,如果遠通電收不理會,高公局將會從給遠通電收的委辦服務費中扣抵。ETC協調委員會在遠通電收取得優先經營權後就成立,共有9名委員,除了高公局與遠通電收各派2人,還聘另5名外界學者、專家等人。高公局說,協調委員會將從第3者立場,調解罰款爭議,任一方若不服,都可採取行政訴訟。2.新聞連結:http://news.cts.com.tw/cna/life/201207/201207221053863.html
"協調委員會將從第3者立場,調解罰款爭議,任一方若不服,都可採取行政訴訟"這句話我不信,改兩個字我就信了"協調委員會將從「遠通」立場,調解罰款爭議,任一方若不服,都可採取行政訴訟"有沒有人可以把這些人人肉出來啊?
高工局諸位青天大老爺,請接受小民一拜我曾因友人區四百四十元通行費要罰三萬三千元的事幾度向你們陳情,諸公們以吾友雖值的同情,但依法行政,只能忍痛執行。但曾幾何時諸公也白海豚起來,碰到遠通就轉彎。碰到老百姓就硬起來,碰到遠通就軟趴趴 。拜託,有些時候,有些人也需要你們硬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