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

太棒了..撕掉貼紙時刻到了... 非E-Tag 用戶 10/1 開始打 9 折

看起來是很好~~~但是繳費還要多收5元手續費~

算起來開短程的不划算!!

不知道我這樣說法對嗎?
每筆要多手續費捏
沒有比較優
還是留著OK蹦
選舉到了
快回歸公有
把握當下、愛要即時;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
凸01凸 wrote:
這是政府委託遠通代收款項 大部分的錢是入政府口袋 政府不願幫民眾吸收手續費而已


政府委託遠通代收.. 說的一點都沒錯.. 這本來就不應該收手續費..
不是政府不願意吸收.. 是遠通不願意多花錢 想要多賺一點... 不就這麼明白嗎 ???

不然收歸國營啊.


凸01凸 wrote:
為什麼遠通不吸收????????
遠通的委辦服務費每公里行駛收0.03554元
5元超商手續費 等於駕駛要行駛140公里以上遠通才有錢付給超商
這還不算含人力成本!
多數人的開車習慣應該低於平均一周開1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的吧!
買了一隻MIK或MIC的東西就開始叫囂MIT的不是. 甚至於還要落井下石 真悲哀的人 怎麼不搬去K國算了



1. 請問大大 ... 5元 超商手續費 是 誰說5元的?? <-- 遠通 合理嗎 為何不乾脆收100元手續費
小七也是5元 全家也是5元 這樣就是壟斷......哪有那麼剛好都一樣費用????
請注意.. 5元手續費不是 高公局 (政府單位訂的喔)
通行費多少都有規範... 且.. 高公局 公告計程收費 並沒有手續費這件事...
遠通說收5元就收5元......

2. 這5元手續費 超商拿多少.. 其它給 遠通相關關係企業 又拆帳多少??????有誰知道???

3. 遠通 在計程收費初期 設點數量不足...有沒有罰? 直到後面加上中油/郵局/OK 便利店 設點數才夠.
設點不夠 還要轉稼人力成本讓一般用路人去吸收... 這也太欺負人了..偏偏高公局就是接受.

4. 儲值不用手續費........ 為何 非E-Tag 儲值到相關帳戶中就要手續費
很簡單啊.. 遠通也可以開放 非E-Tag 專戶 扣款.. 這樣不就解決了 (VTP 方案)
這樣想儲值的儲值 可以給 遠通賺利息錢補貼 超商簽約
想月結的月結.. 皆大歡喜

偏偏.. VTP 不給打折.. 還有 非E-Tag 用戶 收取 不合法 的手續費......


強烈呼籲 到 郵局 + 中油直營店 + OK便利店繳費.. 尤其是OK..
E-Tag or 非 E-Tag 用戶都免收手續費..
讓OK 賺飽遠通手續費.. 誰叫遠通不多設立 一些直營據點...

謝謝

array5438 wrote:
政府委託遠通代收.....(恕刪)


政府不吸收遠通為什麼一定要吸收

合理嗎?

如果合理的話





那遠通不吸收 哪使用者吸收也是合理 使用者付費


幾年前超商代收汽車燃料稅 7塊 15塊 都有在收!

怎麼不說監理站跟超商有拆帳???

至於回歸國營 我也歡迎

就事論事 回歸國營 手續費麻煩政府吞下去!
在內線開著TOYOTA被外線的TOYOTA超車!!!你說悲不悲哀!慚不慚愧!丟不丟臉!
凸01凸 wrote:
政府不吸收遠通為什麼...(恕刪)



補充 葉匡時 部長...

20140305 立法院諮詢回答
打臉阿...............................

這樣算是公務員阿.....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_grqkfAEBAk

太爽了吧.... 隨便說說都行
請由 7分50秒開始看

免手續費不是我說而已.....


另外.. 收取手續費是 不合法 的.. 高公局的 收費計畫內容本來就沒有手續費.
為何 用路人 要被收取本來就不在的手續費 ??? 遠通本來就應該要自行吸收


http://etc.freeway.gov.tw/QADetail.aspx?QID=118

103-09-23 (今天高公局的回答)

國道非eTag用戶自103年10月起可享九折優惠,但是同為立法院決議的四大超商免手續費仍然看不見實施日期,對此請問高公局有何具體作法?


高公局有何具體作法? 回答 跳針了...

一、立法院103年1月14日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時,於交通部預算下所通過第63項決議,要求遠通要廣設非eTag用路人繳費免手續費服務據點,並無決議非eTag用路人於四大超商繳費均免手續費。

高公局這樣包庇...神回....跳針...就不要收手續費了竟然說超商沒有決議被要求到......只被要求 廣設... 請問 廣設 是廣告設計科系嗎??


二、按遠通公司投資計畫書針對eTag用路人「加值服務」須有免手續費據點3,600點以上,目前據點已逾萬點(含四大超商);至於繳費部分並未於投資計畫書中規劃,惟高公局依據立法院決議,仍要求遠通公司至少需比照eTag用戶儲值免手續費需達3,600點以上之合約要求。


高公局這樣包庇...現在是郵局(交通部大股東)+中油(交通部大股東)+OK+遠傳+遠通超過 3600個點...
目前部分服務區只暫定到今年年底..

重點 . E-Tag 是儲值到專用帳戶 . 非E-Tag 用戶繳費也是繳到專用帳戶 ..同樣都是 「加值服務」...
「加值服務」 沒有細部規範喔... 所以都應該免手續費... 根本就是在玩文字遊戲


三、遠通公司表示立法院決議「為契約外負擔」,惟基於「尊重立法院」,在本局多次要求及協商下配合辦理,目前補繳通行費免收手續費據點已達3,702個,包括870家OK超商、772家遠傳門市、617家中油直營店、1,323家中華郵政郵局及120家遠通服務中心。對於佔少數之非eTag用路人,其補繳通行費已屬多元(樣)及便利(普遍)。


高公局這樣包庇...惟基於「尊重立法院」只是給你 "尊重" 一下而已喔


四、據上,遠通已依立法院決議執行。惟基於提供用路人更佳繳費服務,本局已再要求遠通公司應本於公共服務精神,再增加繳費免手續費之據點,尤應以增加超商據點為優先。


親愛的大大 看到這種回答.... 你會覺得...是誰的問題...
真的
趕快收歸國有吧... 遠通附屬 交通部 公公 局 啊....

謝謝

凸01凸 wrote:
這是政府委託遠通代收...(恕刪)


把你的話套用在公有停車委外收費上,這邏輯就變得清楚了。

shita2008 wrote:
收回公營 但現今高工...(恕刪)


不急,2016還有時間,大家先等著看罰單行政訴訟好了......
凸01凸 wrote:
政府不吸收遠通為什麼...(恕刪)


誰叫遠通自己要去投標.....

超商的使用者事實上是遠通,超商不是和遠通簽約而且可以連線到遠通的系統。
遠通可以不使用超商收費,遠通可以自己設收費點啊.....

誰和誰有契約就是誰和誰間有權利義務。

還有那家委託代收還分etag與非etag用戶待遇不同,舉個政府的稅拿來講啊.....提得出來才有鬼哩!


收回公營,就跟遠通沒關係啦......
jhu88 wrote:
把你的話套用在公有停...(恕刪)


基本上無疑是地方政府自行吸收 交通部你吸不吸收???

北市府自行吸收

郝龍斌指出,過去民眾在統一、OK、全家、萊爾富繳水費、停車費、地方稅等,3~5元手續費已經由市府吸收,這次,四大超商代收的學雜費、行政規費等手續費,也由市府負擔。

台南市議會副議長郭信良、議員陳怡珍等人,昨天上午在台南市政總質詢中針對身心障礙者停車問題,除了希望路邊停車格能有免費時數外,並對於部分路外停車場沒有身障專用停車位,批台南市政府公然違法,台南市議會副議長郭信良,批台南市政府付給超商代收停車費手續費有四千多萬元,卻還計較身障者停車要不要收費。



array5438 wrote:
補充 葉匡時 部長....(恕刪)


大大的影片很精彩 只是管小姐怎麼開火 都不要忘了合約的簽立是在阿扁時代簽的

2005年的舊聞

花蓮的新聞

不過有許多民眾反映繳費不便,縣府與承包公司研議後,決定自去年11月起開放全省超商收費。
交通隊說,由於請超商代收停車單需開立發票,而縣府當初與承包公司合約中並未強制要求業者吸收稅金,因此需由民眾自行支付手續費,據其了解,全省包括宜蘭縣、新竹縣、桃園縣、嘉義縣等縣市,也將研擬比照此方式收費

現在委外停車沒收手續費用的都是地方政府買單!

交通部你吸不吸收??? 不吸收就想辦法收回去

在內線開著TOYOTA被外線的TOYOTA超車!!!你說悲不悲哀!慚不慚愧!丟不丟臉!

凸01凸 wrote:
基本上無疑是地方政府...(恕刪)


遠通自己去處理....民眾不是合約當事人,這是遠通的事....
遠通自己設點啊....或者是收費管道多角化啊....許多人玩郵政劃撥玩得很高興,ETC也來一下如何?

收回公營,什麼問題都好處理,政府要吸收也不會被批評啊....


「3600個免費服務點」,這是公告招標文件的規範。誰叫遠通自己要投標。
  • 1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3)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