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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行政法院:ETC必須重新招標。

所以你的意思是說
只要政治人物幹鳥事 拖到自己下台就可以不用負責嗎
現在政府應該要想辦法補救
請政治人物硬起來 沒硬 人民是會失望的
但當初這些鳥人的鳥政策 也不要忘記是誰造成的
KNIGHT01 wrote:
又要推給民進黨,又要...(恕刪)
TC是好的 是要推的 這點絕對沒問題
但是問題在於 為何是遠通得標 政府護航太明顯了!!
然後任由遠通亂搞
該罰的也不追罰

小英是要力保ETC繼續做
所謂的翻盤 是指 從不要推 etc 到翻盤繼續推etc
但是既然要推etc, 那個時候只有遠通一個候選人??
所以小英才會見遠通, 要遠通保證

我不認為小英在這件事情上面有護航遠通
老招...
被罵就叫救援....
執政五年還在牽拖....
當藍色做的不好就護航說 藍綠一樣爛的 十個有九個是689
表面上是沒人投第二次標, 私底下是不是有打牌或提醒, 不得而知.

有誰願意用爛的系統, 除非不走高速公路.
遠東電收:ETC弊案是蔡錦鴻和宋乃午間的個人行為
(來源:中廣新聞網) 2010-07-30 13:50:33

日前二審宣判,前交通部長秘書宋乃午仍被依貪污罪重判11年,涉嫌行賄的前精業科技公司協理蔡錦鴻,也被判沒一年刑期。...遠通電收強調,這起案件是前精業公司協理蔡錦鴻和宋乃午的個人行為,和遠通電收無關。


房裡的五千兩是山西布政司的個人行為

ulyssesric wrote:
2006 年的時候是...(恕刪)


說的好
一些搞不清楚遊戲規則的人
一味的說要收回國有
簡直是胡說八道..
其實綠的希望遠通繼續活著&惡搞ETC

因為如果有機會2016換他們當家的話

這個吃相難看+明目張膽的官商勾結大把柄才可以被拿來用來"報仇"!
佛祖在(長阿舍經)都說了,殺一惡人等於行一大善,放過一個惡人等於讓你的善良殺了下一個無辜的人.
如果是昨天的新聞那該有多好

噓噓東藍綠都吃得開,政客都要買他的帳,真算是奇耙一個

formal0328 wrote:
標案要求使用微波系統...(恕刪)

這篇也是亂寫,紅外線真的只能限速50km嗎...
當年中華電信在測試時說到180km都ok
doco0454 wrote:
小弟公司當年也有參與...(恕刪)

當年新聞我印象中是宏碁集團沒興趣了,宇通只剩辦公室,然後說要標到底,但高公局當年但書是不管誰標到到要處理當時的紅外線系統,最後還是遠通得標,所以該補的程序當時都補完了吧.
現在網民想用這去打遠通跟高公局也打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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