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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C車道塞塞塞...

為愛癡狂 wrote:
妳覺得怎樣才好看?


跟歐洲一樣 嵌入在車牌裡面!!!!
好怪的一棟樓

我考駕照的時候記得是要按照速限行駛的


道路速限70公里, 請問何者正確:

1.按照70公里時速以內前進

2.若無測速照相, 車主可無視限速標誌超速通過



這棟樓的應該每個考試時這題都會答對答1才對

為什麼正式上路後就變2了?


不只一個人還好多人請大家"超速"

遵守交通規則不只是保障自身安全也是對大眾交通的尊重

請不要再發出慫恿人超速行駛的發言了, 謝謝
未來有個人會需要你
倒楣阿,死守內線就算了,過etc好像在

過平交道...80公里降低變20公里!

無言!
ricky760814 wrote:
倒楣阿,死守內線就算了,過etc好像在

過平交道...80公里降低變20公里!

無言!(恕刪)

名  稱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修正日期 民國 102 年 05 月 08 日

第 44 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
元以下罰鍰:
一、行近鐵路平交道,不將時速減至十五公里以下。
二、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不減速慢行。
三、行經設有彎道、坡路、狹路、狹橋或隧道標誌之路段或道路施工路段
,不減速慢行。
四、行經設有學校、醫院標誌之路段,不減速慢行。
五、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減速慢行。
六、行經泥濘或積水道路,不減速慢行,致污濕他人身體、衣物。
七、因雨、霧視線不清或道路上臨時發生障礙,不減速慢行。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
通過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ar3a wrote:
好怪的一棟樓我考駕照...(恕刪)


貼了 E-tag 就等於拿到免死金牌,
過收費站超速沒在怕的
曾經在ETC車道 遇到前車 慢慢開過去也就罷了 還可以把頭伸出來 看看是怎麼感應的 阿伯~ 你太好奇了吧!
過ETC要減速就算了


有的人乾脆停下來
不知道在想什麼
收費站是越外側,車越少.
當初政令宣導過ETC請走內車道,所以即使現在不少收費站增開第二個以上的ETC車道,還是一堆車主習慣擠最內側那個...
不管過楊梅還是泰山收費站,我都走外側的ETC.就算外側速限是50km/h也比內側70km/h快.

ar3a wrote:
我考駕照的時候記得是要按照速限行駛的...(恕刪)


所以我曉得了
這大概是為甚麼
ETC車道會塞車...
雪隧會塞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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