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ots wrote:
感謝01網友熱情抵制...(恕刪)
其實不太可能趕出國道~ 熟悉公家機關運作方式的應該可以了解!! 要把遠通電收 趕出國道 一定要有公務人員為此 負責 認錯 下台 或 重新招標....這個程序牽涉太廣大及複雜了!!
然後遠通電收又會 發律師函 反擊 再 控告 政府~ 接下來就沒完沒了了!!
政府的公務人員一般是不可能去面對這些事的~
應該是 高公局 會發文 遠通電收 提解決改善方案 供 審查 再通過 給予 改善期 一直循環下去...
這樣就不會有公務人 會出事 或 要認錯負責的~ @_@
如果"活著"會有那麼多待追尋、待開發、待遇見...我想"活著",其實還是美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