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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ag就是不貼

政府真的好奇怪 過路費的利潤超高,有錢不賺,要往外推!
另外更好賺的 就是罰遠通!600000X365=219000000
立法委員沒力....不知是不是因為政治獻金?
chkconfig wrote:
今天經過收費站,拿了...(恕刪)
+1
There are many 014 in this case.
前幾天過收費站,收費員還向我鞠躬誌謝!寧願給辛苦勞工工作機會!

GeekVinci wrote:
這個委員會是啥黑機關? 憑什麼你們自問自答式的決議, 就可以讓遠通免繳2.2億罰款? 陳愛娥, 周榮昌, 林桓, 黃明聖, 魏健宏, 吳木富, 鄭崇賓, 張永昌, 吳忠潔, 鄉民們該把這些委員肉搜出來, 踹共! 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1230&p=3770...(恕刪)


張永昌 -->這一位嗎?
http://www.fetc.net.tw/portal/article/show?articleId=8ad199b130475d510133a10d5cc57497

GeekVinci wrote:
這個委員會是啥黑機關...(恕刪)


請各位鄉民冷靜
只要繼續抵制遠通那個爛系統就好
但是請不要用人肉搜索個人資料
否則自己先違反個資法
如果反被人家告,得負法律責任

謠指部指揮官 wrote:
張永昌 -->...(恕刪)

這是同一個人?
如果是同一個人,那就莫怪高工局的所有離譜行徑.我們使用大眾早就被算計了.
如果是同一個人,瓜田李下之嫌,早該迴避.
如果是先任職於遠東集團,就不應該進入委員會.
如果先進入委員會,怎可又任職於遠通集團?

joylin52 wrote:
這是同一個人? 如果...(恕刪)
看好了,名單內的人etag完成以後會有多少人會去遠通任職.

014 + 014 + 014....
chkconfig wrote:
請各位鄉民冷靜
只要繼續抵制遠通那個爛系統就好
但是請不要用人肉搜索個人資料
否則自己先違反個資法
如果反被人家告,得負法律責任...(恕刪)


搜尋公開放在網路上的資料 為何會違反個資法?
我支持電子收費,但是對現有廠商的作為不認同,
所以我仍然在用回數票,除非以下事件發生後

1) 把2.2億的罰款繳了
2) 儲值不需要手續費 (不要跟我說遠通銀行跟台新銀行信用卡不用手續費,我不想為了e_tag又再辦一張信用卡)
3) 貼 e-tag 的位置可以改到"後視鏡"的背面。

不然,我一定會堅持到最後一個收費亭撤站為止~。

PS:
我沒啥高超的情操,也不是妨害政府進步的老鼠屎。
你可以覺得裝了e-tag 過收費站很快 (這是你的權益,也是你的自由)
但我也可以慢慢地過收費站,還可跟收費員說聲謝謝。
為什麼最近各家公司行號都有etag的推銷?

難道以為讓消費者可以就近申請,消費者就會買單嗎?

與其四處推銷,為什麼不解決消費者的抱怨,以及將罰金種種疑點說清楚講明白?!
Adolf_Hitler wrote:
為什麼最近各...(恕刪)


公司前陣子也有etag專員來申辦
想說到廠辦理的專員會不會限制比較鬆 可以讓我們自己貼 (結果還是不行)
就跟他們聊一下下...聽說有超過100人申請

看來就近辦理還是蠻多人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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