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交通部及高公局到現在也只是出張嘴,耍狠倒講得很大聲,當初違約不改善時,只消大刀一砍,收歸國有辦理,也不會搞成這步田地,部長還要加倍奉還咧,虛胖都請律師團告高公局了,根本束手無策,我看高公局是加倍奉上.
再者,您看虛胖的發言人,講話氣燄之強硬,好像發生錯誤是應該的一樣,好像是全民找牠麻煩一樣,北上南下都能一起感應,儲值的錢變成消失的魔法石,連宿命論都出來了,諸如此類云云可謂罄竹難書,跟虛胖的名言"嫌貴就不要裝"還真異曲同工.
高公局當初護航過頭,終究玩火上身,事實縱使不裝E也可上路,但從不見其宣導,假當時就個人認知,若不裝E則禁上高速公路,顯然嚴重違憲,必定有先進賢達聲請大法官釋憲,故自始即無申辦這爛系統的欲望.
不反對科技化的收費方式,但這麼粗野的手腳,我永遠也不會貼那顆大鼻屎在車窗上,因為我不只嫌它貴,還嫌它骯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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