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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太懂大家為什麼這麼討厭eTag

不知各位看到重點了沒~~

依據ETC契約規定「…隨著科技之演進,亦可採用其他電子收費技術。但所增加或變更的電子收費系統仍須經本局查核驗證」

今天如果遠通說~~微波系統不好用~~他要改~~我想高公局也不敢吭一聲~高公局只負責查核驗證~

查核驗證這四個字很有趣~~高公局只能負責查核驗證~~其他都不能做~~

我不知道官方如何解釋查核驗證這四個字~~但是我往比較悲觀的想法去想~~

你高公局就是等我給你看我的報表數據啦~~中間的過程你不必管~

我遠通的數據怎麼來的你高公局也不用管啦~~

所以我才說~~改天遠通在閘道口蓋感應門~~或是換回OBU~~大家都不要覺得奇怪~~

因為遠通說了算~~高公局只負責查核驗證~~高公局沒法度~~



TET wrote:
高公局的回應
【OB...(恕刪)
樓主你不要分不清楚ETC跟eTag好不好~這樣很不專業耶!!!!
即便是角頭大哥,要混到變成治平專案對象,也要很努力!只是你沒看到過程而已~
當年高鐵是以整個歐洲系統得標,後來改日本車,機電系統、災害防制甚至主要人員都來自歐鐵系統,交通部高鐵局也採同樣的方式

重點是微波系統是目前世界採用最廣泛

任何電子系統在運轉之初都會一段陣痛期




以日本為例

當出現問題時,公司高層立刻出面道歉,並告訴群眾改善方式


反觀台灣遠通,死不認錯的態度另人反感,且姿態擺的這樣高

一切都是自找的
爛eTag暴賺百億?遠通:累計虧損超過38億
eTag原來沒有國外認證,經協助遠通投標的人士說,eTag系統完全沒有駐外單位認證,交通部竟然照單全收;另外,eTag查核更是草率,根據驗證報告,交通部只做23天測試,分別在國1、國3、國5,以10輛車通過466次就判系統可收費成功率達百分百,在國外至少要驗個半年。
最扯的就是罰款遲遲不罰。原本OBU使用率低就該罰,高公局縱容3年,直到遠通提eTag免費案,使用率依然不足才罰,結果反被遠通提告。

tlk35 wrote:
2分鐘移動近30KM!
神吧!
這不是PS的圖
是我的朋友實際經驗...


你朋友開快車齁?!危險駕駛,嚴重超速,應該逮捕以公共危險罪起訴!

好心沒好報,誠摯終召嫉.....

Pink Floyd wrote:
你朋友開快車齁?!危...(恕刪)


時速900KM~
這車性能好喔
財團比政府大,而人民比政府小,就是這麼可悲,這麼可惡
Veyron大白熊 wrote:
樓主你是遠通集團的員...(恕刪)


01的管理員你到底要不要處理這篇

卑賤兩個字如果不是謾罵
那我以後都用卑賤來回文

開始了..
各大電視新聞也開始用溫情喊話..
學者.社會公益團體也開始出面了..

小弟看
再過幾天就河蟹了...

萬歲.萬萬歲...
請願取消林鄭家族的英國護照.https://reurl.cc/VaWZ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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