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們我不支持超速,但我極力反對會降低行車速度的法案!小弟不才,在南部混不下去,只好來北部發展,高速公路是我這種口袋深度極有限,唯一回南部的交通方式,每次逢年過節最通苦的就是高速公路塞車,因為路程遠,開的時間長,不是像有些人開車是那種輕鬆開的概念,想停哪就停哪的那種,如果遇到塞車,可能單程就要開掉一整個白天,現在都已經是這樣了,再搞個塞車法案出來,真的會讓人想哭!!
leecheelin wrote:目標是嚴重超速樓主擔心甚麼(恕刪) 你知道是抓嚴重超速,我知道是抓嚴重超速,但那些三寶們知道嗎?三寶連內側是超車道都不知道了,聽到ETC抓超速肯定嚇死,未來沒有最龜只有更龜
同意,申請etag的用路人也是方便繳交高速公路通行費,提供的個人資料也僅止於此,甚麼時候可以讓政府拿來當作罰錢的依據?先把個人資料這個問題解決了再談。台灣甚麼時候可以讓政府為所欲為使用個人資料了?政府使用etc資料做為超速罰款的"法源依據"在哪裡?請拿出來說清楚講明白。遠通跟政府訂合約,由遠通包下電子收費業務,用路人跟遠通訂合約是方便收繳高速公路通行費,用路人訂契約的對象是遠通,好像不是政府吧,話說政府要使用這麼龐大的個人資料,用路人同意了嗎?用路人當初向遠通申請etag都會有制式合約,合約上有說明以後可以讓政府提取個人資料做為未來"超速罰款"使用嗎?我相信沒有。以上這些問題政府還是要回答清楚,台灣不是自譽為民主法治的國家嗎?法源拿出來吧,讓大家看看。Gamestar wrote:一般使用人,向遠通申...(恕刪)
請先抓好抓滿那些占用內線道的渾蛋烏龜車占用的結果是其他合法行駛於速限內的用路人必須換道兩次才能通過多一次換道就多一次意外機會也多增加壅塞情況不要老是想找超速開刀300俱樂部只是極少數人烏龜車倒是每天隨時可見
bibliophlist_32 wrote:平均速度要能被ETC...(恕刪) 交通部應該改為不只是做區間計算測速,而且同時每個ETC閘門都是測速照相才對每個ETC閘門之間,每公里架設測速照相,這樣才能做到規範用路人全程不超速確保廣大用路人生命財產安全!
andylau049 wrote:兄弟們我不支持超速...(恕刪) 既然你知道會塞車,這是預期之中的事情那你為什麼不提早出門?難道只有你塞車,其他用路人不塞車你的時間是時間,別人的時間不是時間?為什麼廣大用路人都能好好塞車,你卻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