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dup616 wrote:看到這個車禍, 才想到說, 如果ETC出車禍, 後面的人要怎麼過??手裡沒有回數票, 要橫跨5、6個車道, 到現金的車道嗎?...(恕刪) 之前就真的遇過...ETC閘口追撞車禍,事故車就停在ETC閘口...可能是剛發生,造成後方一整串緊急煞車,然後整排車塞到閘口前,發現事故才紛紛右轉橫跨到現金車道,只能說一團亂...真的相當危險!!還是要放幾張回數票在車上備用才行
我google到舊的資訊了…收費站ETC收費車道速限調整(被右下角的日期騙了)正確的資料是100年已提高到70km了!不過不管ETC或收費車道…在70km的限速牌的地點上(離收費站還好遠),也很少看過有車子會降速到70!
tommycheng wrote:正確的資料是100年已提高到70km了!不過不管ETC或收費車道…在70km的限速牌的地點上(離收費站還好遠),也很少看過有車子會降速到70! 都是到了要進ETC收費站時才急踩煞車的吧所以就會發生樓主的慘狀!!
paperwork123 wrote:個人的慘痛經驗,給各...(恕刪) 影片可以看出前車前方並沒有人/事/物阻擋他,迫使他必須急煞莫名其妙的急煞已經有公共危險罪http://kurtz120.pixnet.net/blog/post/8106896-%5B%E4%BA%BA%E7%89%A9%E8%A8%90%E8%AD%99%5D-%E8%B6%85%E8%BB%8A%E6%95%85%E6%84%8F%E6%80%A5%E7%85%9E-%E7%94%B7%E5%AD%90%E6%B1%82%E5%88%9110%E6%9C%88車禍理賠是車禍理賠公共危險罪是公共危險罪但前車有違信賴原則重 要 判 例信賴原則《案 號》八十四年台上字第五三六○號《主 旨》八十八年十月二十七日、八十八年第七次刑事庭會議決議通過判例《公布日期》八十八年十一月三十日《發文字號》(八八)台資字第○○七四三號《判例要旨》汽車駕駛人對於防止危險發生之相關交通法令之規定,業已遵守,並盡相當之注意義務,以防止危險發生,始可信賴他人亦能遵守交通規則並盡同等注意義務。若因此而發生交通事故,方得以信賴原則為由免除過失責任。《相關法條》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第十四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