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za wrote:
政府有提供土地讓遠通蓋高速公路嗎?你舉這例子是明顯不當喔...(恕刪)
政府沒有提供土地給遠通架設備?
說話前先想一想,你的邏輯在哪裡?
政府架高速公路,政府養護高速公路,政府收過路費。
遠通架etc設備,遠通維運etc,遠通收服務費。
BOT合約時間到了,高速公路上的ETC設備全是國家的。
你該不會以為過路費是遠通在收吧?
psza wrote:
是你自己說政府提供土地給人蓋房子的例子,問題是ETC設備佔整條高速公路面積多少比例,根本就是九牛一毛而已
如果整條高速公路都是遠通建的,那給遠通這個權利去獨攬ETC就沒話講
如果用BOT到期收歸國有的價值來說,個人認為高鐵遠比ETC來得有用、更加有附加價值的存在
還有,請不要用假設性的問題亂扣別人帽子,不是打個問號就沒事了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