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今天大家覺的拿來當監控開單的工具也沒什麼?(因為只是抓抓超速嘛),哪一天不只高速公路,街頭巷尾的監控全都連網,每一個人每一天所有的作息都被建入資料庫時,(未必要開車,人臉辨識也能抓的到你的個人行蹤)要後悔也來不及了。因此,我認為這些公用設備,即使潛在功能很強大,更要小心限制它的使用權力,目前應該用來做它本來就該作的工作,比如電子收費。當有重大刑事案件時,可調閱資料來協助調查。
kevinyu54007 wrote:
如果真的使用遠通的ETC...(恕刪)
很多人搞不清楚自己隱私權的重要性. 下次政府說要在每個人腦袋種晶片來防止犯罪, 可能也會有人說, 不要想犯罪就沒事了
沒看過1984 小說的, 真的應該去讀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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