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057 wrote:
從高雄經過,高雄市長...(恕刪)
遠通可以收到我的錢, 是因為他代為管理, 我繳的是高速公路過路費 ~
遠通可以加收服務費, 是因為政府與他簽約, 政府與他議定代管高速公路收費, 需支付遠通費用, 我依照政府的規定繳費, 有何問題?
說穿了, 遠通可以恣意收取費用, 不甩交通部的要求, 是政府造成的惡業, 不是我造成的 ~
對於政府, 我可以用選票抵制!
對於遠通, 我可以拒絕儲值讓他運用, 更拒絕讓他把我列入贊同的使用者(使用ETAG)
把反遠通的人使用高速公路視為不可思議......嗯, 我也對你有如此的言論感到不可思議!!!
老實說, 我不會看不起為了蠅頭小利出賣自己人格的人, 但是我最不齒的, 是明明自己貪小便宜, 還大呼...
"有本事反遠通, 就不要開高速公路讓對方收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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