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imonson wrote:
我覺得整件事情跟遠通沒有關係壓
甚至遠通才不想要去做啥差別費率咧
1.管你兩倍三倍,遠通的收入不變,都是按照公里收服務費
2.費率要保留彈性這個本來就是ETC的初衷,我想早就被高公局要求開發進去了
3.遠通主要是服務電子收費的人(eTag),合約內應該不會需要為非eTag的去開發專屬系統、帳務,帳務系統跟收費系統又不一樣.....
跟遠通無關????
1. 試問...遠通收委辦費 是如何計算??
除了依照公里數收取得服務費外.....是否另外有影響的因子????
2.費率要保留彈性這個本來就是ETC的初衷...
非 E-Tag 打九折...到今天為止都還沒有測試完成..
請問..尖峰時間差別費率 有測試完成???
半年前被立法院要求開發程式的就還沒有測試完成...也真是太瞎....太明顯.....
3. 遠通主要是服務電子收費的人(eTag) <--這是錯誤的...
遠通主要是服務所有用路人...包含 非E-Tag 用戶..
高速公路是全民的.
所以合約內容是為了E-Tag 與非 E-Tag用戶的系統共存.......一樣有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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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
a. 政府缺錢....
假設喔.
若尖峰時段 車行用量為 10,000台
離峰時段 車行用量為 1,000台
(10000-1000)*22=198,000 這是多賺的.....
對政府而言 多了收入..
對民眾而言...............有多了便利嗎???
年底選舉應該會很精彩...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