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open168 wrote:
而民代....你知道的...拿人手短,沒理拿磚砸腳.
少數媒體能蜻蜓點水播一下就已經是阿彌佗佛了
你知道台灣有多少個民代,多少家媒體嗎?
民粹靠的的就是民代和媒體
若遠東能夠用錢封住所有民代和媒體的嘴,那台灣也不會被稱為民粹治國
為何?
封民代和媒體的嘴這種連國家都辦不到的事情一個私人企業辦得到嗎?
當遠東像和珅一樣神?
han172189 wrote:
合理懷疑? 常識上政府一定有監察機制,不可能遠通報多少就是多少!
你根本不清楚"現有機制"怎麼運作,好意思說合理懷疑?
han172189 wrote:
帳單跟收據有什麼差別?
多開個收據,政府就能知道遠通有沒有A錢嗎?
willyamber wrote:
因為我的ETAG是透過遠東銀行遠通聯名卡扣款
今年七月我向遠通客服人員索取我的繳款明細(車子屬於公司所有,我必須向公司請款)
遠通客服專線一直說:依規定,信用卡帳單可以作為請款依據
但我不願意把我私人信用卡帳單給公司
我一再要遠通主管來電話說明
工讀生始終不願意理會
後來我寫信給交通部部長意見信箱
得到的回覆的確是[個人信用卡帳單,可以用做報帳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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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對這件事情抗議
第一:以信用卡帳單做為報帳依據,雖然部長信箱回覆一切合法,但是否合理?
第二:個人信用卡帳單是否適合交給第三者存查?
第三:遠通收取通行手續費用,既然有利得,怎能不依使用者的要求提供扣款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