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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碧玲踢爆遠通意圖販賣eTag用戶資料 已不適格經營國道收費

wessley wrote:
資料全都在遠通的資料庫主機裡...


他們反對人仕,現在在懷疑,

當初 e-tag 填寫的資料(車主、手機、車號、通訊地址), 會被遠通拿去使用以及轉賣..

甚至可以連結happy Go 以及遠東相關企業, 如遠傳...遠百

最後你會被徐胖給監控..

suan2289 wrote:
他們反對人仕,現在在...(恕刪)




大家知道 個人倉庫 這種東西嗎??

很多家都是用 悠遊卡 實施進出管理的....

美麗華會員卡也是用 悠遊卡

那他們讀取悠遊卡不就也觸法了.....

想簡單一點.....

遠通是想賣讀取設備跟主機給別人...
而非資料....因有個資法問題

設備比較值錢好嗎....

想一下....

每天進入車庫還要按搖控開關....

用 e-Tag 讀取...方便多了....

但該車庫就必須買一套能讀取 e-Tag 設備的裝置跟主機...

遠通想賺的是 設備的裝置跟主機 整個整合起來的錢...

後面還能收設備維護費用....

當然...有本事的人跟國外進自己做一套出來也不是沒問題....

fkmantw wrote:
etag第三方使用管理-重點非在使用者的紀錄或個資。而在於使用etag感應進行其他收費等情事;如停車場計時;加油或徵信社業務~~~等車用相關消費。據此;其辦法方訂有"使用權利金"條款,亦即出租etag感應供他方營利;由遠通代為收費或儲值。...(恕刪)


你想的太複雜....

光設備買斷跟後續費用就能賺錢了....
或是用租用的也行.....

就把 e-Tag 想成悠遊卡....


人間五十年、下天の内をくらぶれば、夢幻のごとくなり一度生を得て成せぬ者はあるべき か
wessley wrote:
遠通是想賣讀取設備跟主機給別人...
而非資料....因有個資法問題


這個遠通應該是想做其它的附加生意, "電子支付業務"

想學悠遊卡, 所以才做這個第三人讀取使用eTag序號管理辦法
http://blog.udn.com/KuanMom/7567057

而比較有爭議的是第五條
---------------------------
第五條申請使用者提出申請之eTag資訊開放申請讀取使用目的及範圍,本公司保留調整開放申請讀取使用目的及範圍之權利,並得因此終止申請使用者之繼續使用。
任何人使用Reader設備讀取eTag資訊並加以利用者,視為同意本辦法之相關規定,本公司不另行通知。
--------------------------

而本來應該是遠通有心想開放部份 明碼和暗碼的資訊內容, 達到電子支付業務的資料

可是被有心人仕解讀成個資公開..

只能怪遠通自己笨了
suan2289 wrote:
想學悠遊卡, 所以才做這個第三人讀取使用eTag序號管理辦法
...(恕刪)


對...就是學悠遊卡

suan2289 wrote:


而比較有爭議的是第五條
---------------------------
第五條申請使用者提出申請之eTag資訊開放申請讀取使用目的及範圍,本公司保留調整開放申請讀取使用目的及範圍之權利,並得因此終止申請使用者之繼續使用。
任何人使用Reader設備讀取eTag資訊並加以利用者,視為同意本辦法之相關規定,本公司不另行通知。
--------------------------

而本來應該是遠通有心想開放部份 明碼和暗碼的資訊內容

...(恕刪)


沒有啥明碼按碼的功能啦.....
怎樣讀就只是一組條碼啦...

這條的範圍很簡單....

權利金 這三個字...

如果你的使用範圍是我當初沒想到的賺錢方面....

或是你不是用我們家的設備...(這點就有點狠)

我就限制其他人不能用...因為要賺也是我自己賺阿...

資料部份已經有個資法管制住...
遠東不會笨到動到這個上面去

人間五十年、下天の内をくらぶれば、夢幻のごとくなり一度生を得て成せぬ者はあるべき か
eTag不過是個電子標籤,除了序號外根本沒有別的資料在裡面。
用這(RFID)來做停車或門禁管理在很多地方早就有了,
經營業者除了買讀取器外,序號跟車輛/人的對應在自端系統設定就好了,根本不需要跟誰買個資。

遠通會不會賣個資我不知道,要偷賣也不需要這個規定,反正都是違法。
但純粹序號無法辨識個人,跟個資八竿子打不著,如果因反遠通的氛圍阻礙了進步的機會才是可惜。

twmi wrote:
如果因反遠通的氛圍阻礙了進步的機會才是可惜。
...(恕刪)


遠通=進步的機會???

TAKAMASA wrote:
遠通=進步的機會??...(恕刪)

別家廠商進步的機會啦.....

人間五十年、下天の内をくらぶれば、夢幻のごとくなり一度生を得て成せぬ者はあるべき か

914123 wrote:
遠通到底是怎樣的一個財團,政府到底是可以白爛到什麼程度?

國道一年收入兩百多億,上網查一下就知道,照管必零的講法,哇賽,他基本上就和台電一樣啊,基礎建設做好後,每年就可以在那爽爽賺,撥了這麼多層皮,還要走旁門走到,賺這種不要臉的錢


不管遠通是怎樣的財團,重點是政府真的很白爛

穩賺的金雞母還要分遠通賺,然後搞得大家天怒人怨

『 在山的面前,我永遠謙卑;不敢言征服,只願山仁慈 』

wessley wrote:
別家廠商進步的機會啦...(恕刪)

我說的是生活方式進步的機會。
不過很多事情的改變是不是進步見仁見智。
twmi wrote:
經營業者除了買讀取器外,序號跟車輛/人的對應在自端系統設定就好了,根本不需要跟誰買個資


你不知這些反對者擔心

-----------------
第十五條 申請使用者應編具eTag資訊使用明細表送交本公司,其有新增、異動者應於每月五日前彙送本公司。
-----------------

遠通可以掌握這些經營業的資料庫, 因此可以結連到自己本身的資料

加上遠X企業本來的巨大資料網路

你的生活就會被徐胖控制..

到時

你的消費習慣,生活去向

都可以經由這個序號連接到遠X資料庫,反查出身份証字號, 最後被查的一清二楚..



我還好沒有辨ID悠遊卡, 以及信用卡VISA WA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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