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ssley wrote:
資料全都在遠通的資料庫主機裡...
他們反對人仕,現在在懷疑,
當初 e-tag 填寫的資料(車主、手機、車號、通訊地址), 會被遠通拿去使用以及轉賣..
甚至可以連結happy Go 以及遠東相關企業, 如遠傳...遠百
最後你會被徐胖給監控..
suan2289 wrote:
他們反對人仕,現在在...(恕刪)
fkmantw wrote:
etag第三方使用管理-重點非在使用者的紀錄或個資。而在於使用etag感應進行其他收費等情事;如停車場計時;加油或徵信社業務~~~等車用相關消費。據此;其辦法方訂有"使用權利金"條款,亦即出租etag感應供他方營利;由遠通代為收費或儲值。...(恕刪)
wessley wrote:
遠通是想賣讀取設備跟主機給別人...
而非資料....因有個資法問題
suan2289 wrote:
想學悠遊卡, 所以才做這個第三人讀取使用eTag序號管理辦法
...(恕刪)
suan2289 wrote:
而比較有爭議的是第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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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申請使用者提出申請之eTag資訊開放申請讀取使用目的及範圍,本公司保留調整開放申請讀取使用目的及範圍之權利,並得因此終止申請使用者之繼續使用。
任何人使用Reader設備讀取eTag資訊並加以利用者,視為同意本辦法之相關規定,本公司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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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本來應該是遠通有心想開放部份 明碼和暗碼的資訊內容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