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脆強制愛國算了!企業牟利,天經地義。雖然經營ETC屬微利、慢利,但長期下來金流、資流的綜效是非常可觀!但遠通一開始就抓錯重點,一心只想為自身集團提早求利;而交通部放的條件也不夠開。施行ETC是正確的,"誘因" 是推行這個政策的智慧和技巧。如果一開始車上機先進些、價格優惠些,大家的爽度就會提高,而不會很無奈地接受它!如果過路費再不降,計費器不改在交流道端點設置,ETC 終究不會普及。交通部自營結果也是一樣!使用電子車牌或 RFID 不是面子問題或科技水準的展現,當路口也加裝接收器時,情治單位就可以隨時掌控人民的行蹤,各位將作何感想?改用反光車牌才對!
五年才 8萬多頓的碳也可以拿出來說嘴?都沒算到製造機器跟電池所消耗的碳吧說不定這些都算進去反而還更耗能可以推攝影收費的方式連機器都不用裝那才是真的減碳設備目前都有了(遠通的設備明明就可以利用錄影辨識收費)只要連同牌照稅一起收就行了有腦的學者應該要推這個才對不要被財團收買利用來當斂財工具了
airzard wrote:台灣新聞有種就連名帶...(恕刪) 小弟真的推大大所說的不論事情是正面還是反面請把文章出處寫清楚(最起碼是哪位教授或是學者說的)就像很多醫藥相關的更是應該要說清楚講明白這樣有相關疾病的人或是需求的人才可以找到這方面的專家甚至常常爆料說醫生收多少多少、怎麼收也要指名道姓不然一點意義都沒有只會一竿子打翻整條船所以強烈建議一定要附上姓名讓讀者民眾可以去分別也可以讓寫這篇文章的作家更小心的去寫更貼切的去寫這樣對於整體的品質提升我想是有幫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