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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一起跟遠通說再見!225萬用戶大集氣,貼圖蓋高樓!

全憑一個使命感,我要跟遠通e-Tag說掰掰,我早上也退租了。

LordMichael wrote:
恩~~不知道是為什麼...(恕刪)


退租不一定要被多扣錢~ 不公不義也可也退租 如果要等到自身權益受損才要退租 那可以證明 你是愛自己的~
愛曼達 wrote:我要跟遠通e-Tag說再見!
身為一名消
沒得退,因為從沒裝過
蔡英文說ETC合約保障消費者的條款不足,在司法做出判決後,將進一步和遠通再做協調,一切還是以保障公共利益為最高原則

http://legacy.nownews.com/2006/03/26/91-1921589.htm#ixzz2qMlmORAC

我很知道後來協調出什麼樣保障消費者的條款,讓司法判決後,遠通依然可繼續經營

也讓遠通如此雇人怨條款
北部有一家創投,花了五千萬,就贊助超過20家微型企業,

,沒有資金哪來的創意哪來的夢想,雖然說這20家新創公司未來可能只有兩三家會獲得成功!

但那又怎麼樣呢? 外國有很多大企業他的年齡都不大,像FB,如果做不到那麼大,

不妨找小一點的,一個網站凡客,成功了,他的價值超過五千萬台幣,又能改善人們的生活,雖然不大。

So what!

要是我們每年投入五億,就五億就好了,連續七年,做了七個孵化器,對政府來說是很難的事情嗎?

很簡單阿,軍費就超過三千億了,五億有什麼難度!

但這幾年來這好多個五億花在了一家公司上面,大家很清楚這家公司叫啥!


我說企業家能不能不要這麼貪心,對一個航空母艦群來說,讓出一點點小利益給年輕人算啥,

何必甚麼利益都要賺呢? 何必什麼政府釋出來的利益都要搶呢

? 不信佛教那種得有點佛心吧,一點點蠅頭小利都要,犧牲了更多的年輕人!
聽噓噓東的話,還是還她吧!!

真是無奈阿!! 好好一個東西亂搞成這樣!
愛曼達 wrote:
我要跟遠通e-Tag說再見!


Peace, love and Pinstripes.
對不起......

我沒有辦法響應耶~~~~

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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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來沒裝~~



從OBU時代起,我就堅定穩住"刁民"的立場

比較差的技術規格居然得標!!
我壓根不服氣~~
這樣的現象簡直有辱台灣科技之島的美名

簡直是完美清單上的一大污點!!


PS.吁噓東要嘛請你把合約中3600個據點建立好,要嘛請你還我手續費!!!!

用路人沒有必要替你負擔設點的費用!!
原本不打算在這篇發言的
不過suan大人認為此篇僅止於1000
故也來貢獻一磚

徐董交代 嫌貴就不要裝
我嫌貴
一直都沒有裝(OBU機器貴,eTag儲值等手續費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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