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y.gov.tw/mp1.htm這是監察院的陳情信箱遠通這樣不合理的作法,我就不相信裡面沒有問題現在一人一封信,灌爆監察院該叫這隻大貓醒一醒了!這麼大一套系統,換了規格,要是在一般公家單位都是要重新招標。為什麼國道高工局可以不重新招標??手續費這樣不合理的費用,居然也容許存在根本就跟搶劫沒什麼兩樣
PETER 沈 wrote:我可能不了解你們公司的作法但是你們很堅持的回數票 一本也只有一張400元的收據... 要挑剔,還怕雞蛋裡挑不到骨頭嗎??前面有一面大牆,蓋的在完美,水還是會找"奈米"漏洞鑽過去的。這就是那些為反而反的心態..反ETC已經是一股社會風氣,以經沒人在乎理由是什麼,此現象,在台灣不難發現..
cct0322 wrote:要挑剔,還怕雞蛋裡挑...(恕刪) 爛合約,解約先賠遠東18億元....套一句我們「藍色蜘蛛網」主播的話...「就讓遠通繼續爛下去」...國家也沒錢換公司,只有少數人 (大概就那天出來抗議幾隻小貓)拍手叫好,因為18億元是全民買單,電子收費進度再倒退到2006年前....短言之,有能力的人就去選交通部長就把公司換一換了沒有能力與權力的人,只能聚集在01吵這些543....搞清楚!現在是高工局連遠東財團都不敢得罪!
PETER 沈 wrote:爛合約,解約先賠遠東...(恕刪) 故意這樣說還是掩飾不了遠通專員的身分18億政府又不是賠不起,台電買幾顆螺絲都以"億"為單位了.小貓.....現在使用那鬼東西人數是過半了嗎,連合約規定都還達不到.退回2006又怎樣,我們的薪水已經退的比20年前還慘了,誰在乎.用回數票還能省事事省,銀貨兩訖,裝那鬼東西還要會上網,買智慧型手機,還要有錢有閒去跟肥東玩.肥東走了那麼多的後門,怎會輕易放棄,倒是你可以勸勸他跟公公局去倉庫或廁所把良心找找.
PETER 沈 wrote:爛合約,解約先賠遠東...(恕刪) 高公局就寄續罰遠通最好追溯到開罰的一天開始一年不多2, 3億看是遠通比較強還是罰款比較強18億了不起也才10年內就可以拿罰款來賠給遠通了怎麼算都划得來!!
cct0322 wrote:就是有這種人,大家來...(恕刪) 法克兄,又來啦,你好啊,你不也是在比爛,哈哈哈.(這樣會不會又被丟了.....哈哈哈,I don't care.哈哈哈)ps.少看到一句,補充一下:反遠通利益集團....反這個不公不義的東西不好嗎?不可以嗎?
PETER 沈 wrote:我可能不了解你們公司...(恕刪) 重點不是在400元的收據一張. 有些公司的做法是買一堆通行證然後發給業務使用, 那財會可以消帳.如果不是的話,業務就要一站一站用零錢過收費站,然後回去報帳.相信有許多業務都是一站一站過拿到收據. 我也是這樣的一站一站的過.我也想快速通過收費站, 但是沒解決這個問題前, 我就無法使用, 除非我自行吸收過路費.遠通公司要怎樣解決這個需求的問題, 目前看不到, 無法解決需求的系統, 就會有人捨棄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