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fapan wrote:高人.從信裡面的用詞...(恕刪) 再看一次...真的有點怪怪其實不用找遠通要找高公局或消保官請遠通說明一下....最近槓上 NCC也是要求將條文說明本人親辦~威寶電信你有什麼權力不給我退租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93&t=3833384&p=1目前NCC還在打太極
大公司養了一群律師,專門維護公司權利。對外文書幾乎都是由法務審合完畢才能送出,交給交通部/高工局去處理吧,小蝦米能怎麼辦?!hofapan wrote:高人.從信裡面的用詞就知道遠通的把戲, 如 '您申辦eTag' 或是最後面 '將與您研擬後續處理方式', 都是說明這是你與遠通之間的法律約定關係, 與交通部,高工局無關.遠通不是很喜歡把和交通部的合約搬出來,那就請它解釋一下, 轉換為預約服務是根據哪一法條進行的?又根據哪一法條訂有 '車牌辨識系統輔以人工處理..並非常態'...(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