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lowfeel wrote:還有,我覺得這份文件很矛盾,既然"符合以上測試標準,不會對人體產生影響",幹嘛還要"本局仍持續要求遠通電收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後續改善作法",直接硬幹就好了阿! 我們沒錯,但你都發問題來了我就只好敷衍你一下這就是官方說法阿...不用對這種官方說法認真但我覺得為什麼不讓藍光一直亮著就好用閃的會覺得刺眼加倍
ian1973 wrote:補光系統係國外電子收費系統經常使用之系統...(恕刪) 哪個國家每5公里就給你閃一次的?亂搞到極點,還自以為超英趕美……這籃光讓我開高速公路造了不少口業……會不會哪天有人被閃到發病,沿途拿BB槍將每個藍燈都射破?這應該算做好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