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標題殺人法. 遠通可能被罰是因為使用率不到合約要求的 "七成", 可不是 "ETC使用率低". 以目前的使用率六成八來看, 等於是說堅持還用 回數票+現金 的只剩下三成二, 而且這個比率還會繼續往下掉......
備份好了,反正有罰國家賺到,大家也賺到....Good不過,我也覺得不可能會罰,車牌版的Etag呢???感覺最近遠通有放給他爛的感覺,哈。DeNiro wrote:我敢大聲的說!會罰的話,我請100份雞排+飲料歡迎備份
咦?!高公局不是早就民營化了嗎?幾年前不是已經交由遠通集團經營了?怎麼會出現「罰款」這兩個字?民營化後的局長難道是想辭職、不想幹了??這樣一點都不聽話、不乖.....我猜或許能是為了提升申裝率跟使用率並且強化大眾的同情心而用新聞來造勢啦!!罰四億一定是假的...說不定最後打完行政訴訟會變成國家賠償還可以索賠求償個四十~四百億反而可以大大賺回更多錢啦!!加油!!徐老闆!!!我們支持你!!你是我們台灣月領22K、繳稅繳到爆、貧窮死老百姓的偶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