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見過"嫌貴就不要裝"的影片, 但早就由網友們的揭發知道ETC是個使用"特別"手段取得的三流技術+惡劣商業行為, 台灣到底有沒有希望, 就得看這類的案子到底有沒有比較有良心的民代們來為民發聲了, 不過以過去的經驗來看....只能留下屈辱的眼淚繼續期待奇蹟的發生了差點忘了寫, 抵制不用&不體驗+100, 身邊的人我也會鼓吹不用+不體驗 大家一起加油吧
工商時報 94/12/25(擷取部分文章內容)徐旭東對外界質疑e通卡太貴,他頗感冤枉的拿出各國電子收費標準指出,美國紐約車上機盒(OBU),要二一一四元、澳洲的要三二○○元、香港是六八九○元、日本是五八三二元,「我們是一五四九元,那裡貴呢?」 就算還是嫌貴,他說,也是有選擇的嘛,「可以不要買啊!」還是有現金收費的車道。------------------------------------------------(分隔線)他當初的冤枉 覺得他們家的OBU沒有賣太貴但對照今日遠通的政策來說已經得到證實的確不被市場所接受我的確也沒意願購買如果現在可以用影像辨識系統辨識車牌那....為何需要購買OBU?為何一年後會取消更便利大眾的影像辨識系統不過~還是要提醒版主是遠通不是遠雄
現在的資訊科技,本來就可以辨識車牌,所以,從頭到尾,根本就不需要裝OBU,所有的車子,只要申請,給扣款帳戶,過幾次扣幾次錢,辨識裝置只要高公局裝即可,全民都不用裝OBU。辨識裝置裝在交流道口,即可按里程計費,裝在每一個收費道,即可全面電子收費,如果沒申請就過去的,系統本來就可以紀錄時間地點及車號,再批次追討即可。我一直不懂,為什麼高速公路的電子收費,不能規劃成上述最低成本,最不擾民,可以在最短時間全面實施的方式。有沒有版友是檢察官?還是監察委員?可以主動偵查一下嗎。技術問題可以問一下各大學資訊相關科系的老師,所有人都可以告訴你影像辨識技術很成熟,錯誤率極低,辨識結果送到系統,再由資料庫處理扣款事宜,整個系統與現行系統比較,成本極低,建置時間短,處理人力少,這才是正確的方式。至於現行的方式,扣不到款的情形比比皆是,系統的錯,補繳還要向民眾收手續費、、、問題叢生,不勝枚舉,捨棄好方法,用這樣的方式,我不知道有沒有弊端。請大家公評
如果是國營的話,還是會有很多不同的聲音,但ETC是趨勢,最好是國道收回去做,不用讓那些垃圾財團賺太爽。像高鐵一樣蓋到沒錢不做,真的很*&(&*,還不是全民買單..... ,官商勾結各國都有,咱們中華民國的那些奸商還是活的好好的,真的很不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