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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C罰款暫緩.我向法務部廉政署請示檢舉了

不知道在路上被抓到排放廢氣不通過,然後自己花了一筆錢(比罰款多)維修改善,是不是也可以跟大人說:「我很有誠意改善,還花了比罰款金額還多的錢來改善,是不是也可以不要繳罰款呢?」
不用情緒性去凹廢氣的這種問題了

翹管是自己去改的

可是國外廢氣檢驗不合格的車子就不能過關了....

台灣的監理單位... 1992 年的車一直都用 1992 年的廢氣排放標準在驗....

有些車子沒觸媒 永遠不會不合格

但 2002 年的車子如果觸媒 O2 sensor 故障 可能就過不了關了....

車子老了誰真的會去買新的觸媒來裝?

PETER 沈 wrote:
可是國外廢氣檢驗不合格的車子就不能過關了....
...(恕刪)


那為什麼沒有達到據說合約裡規定的使用率可以過關?
重點在明明一樣的都違規
為何市井小民只能限期繳款~
財團的罰款卻可一拖再拖一延再延
有談判的空間

fredyuan2 wrote:
重點在明明一樣的都違規
為何市井小民只能限期繳款~
財團的罰款卻可一拖再拖一延再延
有談判的空間


對啊,

雖然依法行政
但人民觀感是很重要的。
明年開始,沒裝e-tag可以上國道嗎?有實施辦法了嗎?
拒裝ETAG 搞倒遠通
走高速公路就可以不用繳過路費咧 超棒的~~
寄給了總統府,後來轉給行政院,看來是給交通部,最後是由高公局回覆。
這就是公務人員踢皮球的作法。

回覆如下:


一、交通部101年7月30日轉送台端致總統信箱反映事項敬悉並說明如后:依促參法規
定,本局與遠通公司之權利義務悉依投資契約之約定,契約規定遠通公司對於爭議事
項,於提起訴訟或其他救濟程序前應先依契約規定之程序提交協調委員會處理,協調
委員會決議請本局暫緩執行,本局基於協調委員會為公正第三方,故予以尊重,尚祈
諒查。
二、台端關心路政,特致謝忱。
國道高速公路局局長 曾 大 仁 敬啟


我去總統府投訴高公局,結果最後是和遠通電收搞來搞去的高公局回信給我。
而且"協調委員會為公正第三方",委員會裡面有誰啊??? 公正第三方是自己說了算喔!!

也難怪廉政署只能辦路跑,因為都叫涉案關係人自己說了算
所以常常都是查無實證

公平會查物價,叫大賣場自己填售價;查聯合漲價行為,也都是查無實證。
政府無能,由此可見一般。

JamesChen650408 wrote:
寄給了總統府,後來轉...

政府無能,由此可見一般


這個無能,很早就知道了...
剛剛還收到高公局的明信片
"函請貴用戶盡速前往申辦 eTag"

現在是怎樣
不僅罰款暫緩,
還主動用納稅人的錢幫遠通打廣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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