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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C罰款暫緩.我向法務部廉政署請示檢舉了


p72039 wrote:
會不會最後回文的單位是遠通部...(恕刪)

這個有梗。
本機關已收到您的來信,您的問題會盡快給您回覆,謝謝您的來信。
有一個追溯點~

這次高公局依合約依法對遠通電收開罰 罰金追溯到去年
這表示 遠通電收在去年就違約
去年違約時 高公局為何沒有依合約依法開罰?
是誰准遠通電收有改善期?
是誰准遠通電收可以改換為eTag系統?

假如此次遠通電收對於開罰有異議 那也只能針對給他們改善期到現在開罰日 這段期間的罰款
而給他們改善期之前 就違約了 這部份的罰款 應該要先付吧~
mikehuang wrote:
有一個追溯點~這次高...(恕刪)


高公局 提出的新聞稿


配合國家E化政策,遠通提供免費eTag(新版OBU)全面實現計程收費

為了配合政府E化政策,高速公路全面進入計程收費,實現收費政策之公平性,遠通公司已於100年6月29日提出整體解決方案,將於實施計程收費前,透過免費安裝eTag(新版OBU)提升利用率,消除目前用路人使用ETC須自費購買OBU之門檻,以達成契約之要求。用路人未來僅需申請並預儲500元通行費,每一輛車即可免費安裝一個eTag;至於已經安裝使用OBU及參與全民體驗方案之用路人,未來亦可免費換裝eTag,該公司並向交通部提出:除了已經取得680滿百送,已屬免費獲得外,現有用戶之OBU將可全額退費,確保用路人權益。根據遠通公司所提方案,eTag系統亦可符合未來進入計程收費階段契約之規範及要求。
經高公局初步評估認為,遠通公司所提整體解決方案對利用率提升應有幫助,並具可行性及公益性,且已有明確執行方法與時程,作為未來銜接計程收費所需。此外,經評估,換裝新版OBU及執行整體解決方案所增加之成本,已超出預估之裁罰金額;高公局經整體評估認為:遠通公司對於執行此一符合公共利益之整體解決方案,已展現繼續履行契約之誠意,故高公局現階段暫不處以懲罰性違約金,但仍依據契約規定進行檢核,並另設定檢核點,未來將再視具體執行狀況加以裁量,若該公司仍未能達成高公局所設定整體解決方案之階段檢核目標,高公局即追溯自100年4月15日起算罰金。
至於遠通公司所導入之新版OBU:微波eTag系統,係一種新的ETC技術,並符合95年公告之ISO 18000-6C國際標準,經遠通公司之長期評估後,於100年4月確認已達到高速交易之能力與資訊安全等技術要求。高公局認為:依據契約規定,在不中斷營運且不增加用路人及政府負擔之原則下,未來如能通過查核驗證,確認eTag系統符合契約規定後,可同意遠通公司使用。
遠通公司預計於100年下半年完成所有收費站之eTag系統建置,高公局將列為重要之檢核目標;而為確保新系統之技術可行,高公局將要求遠通公司在新系統建置期間,進行eTag系統大量樣本測試。遠通公司所提方案若於101年初通過契約規定之查核驗證,則eTag系統即可上線營運,屆時免費eTag方案即可推出。
基於遠通公司願意負擔eTag成本,推出免費eTag方案,對利用率提升應有幫助,高公局表示支持。對於遠通公司仍秉持企業公民精神協助政府提供國民服務,提出此整體解決方案,政府給予肯定。此方案提供所有用路人可免費取得eTag,具公益性且合乎長期以來之社會期待,後續政府將推動相關配套措施,並透過多管道之推廣,以大幅提高ETC裝機及使用率,期能順利於102年轉換進入高速公路全線採計程電子收費服務。
高公局指出:本方案推動後,預期可快速提升民眾裝機及使用率,我國將成為全球第一個實施所有高速公路路網採取全面電子計程收費、100%完全不停車繳費的國家,不但在智慧化公路管理領先各先進國家,對於節能減碳亦產生重要且具體之成效。高公局鼓勵所有用路人加入使用ETC,享受ETC迅速通過收費站,節省時間及燃油,免用回數票、減少二氧化碳排放等等效益,可以說是一舉數得。

聯絡單位:

副總工程司:吳木富 電話:0932-082-934、02-290-96141#2023
業務組組長:彭煥儒 電話:0933-887-926、02-2909-6141#2401
業務組科長:陳匯斌 電話:0931-254-717、02-2909-6141#2411
上架日期 2011/06/30
資料提供單位:秘書室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 2011/06/30


100/4/15 高公局應該依合約依法開出罰單, 但是卻沒有, 這部份高公局可能有瀆職之嫌~
即使目前對此次開罰有爭議 那至少100/4/15~100/6/28(6/29才提出改善計劃)這期間的罰金應該要先繳!

另,其中提到 "遠通提供免費eTag" 又跟前一陣子的說法不同(當時說有期限的免費)
政府真的要一直玩下去嗎?當人民是白痴嗎?
mikehuang wrote:
高公局 提出的新聞稿
100/4/15 高公局應該依合約依法開出罰單, 但是卻沒有, 這部份高公局可能有瀆職之嫌~



對於高公局的說法我只有一點疑惑
那就是,遠通達不到合約要求,所以提出免費換裝eTag來衝高用戶量
那是遠通的責任和他為了達到合約要所要付出的犧牲性策略
跟高公局合約沒達成所產生的罰款是兩回事,怎反而高公局替遠通說話了呢?
遠通做了免費換裝eTag之後還是衝不到合約量,表示遠通真的是不適合的廠商
這樣能力差的廠商高公局還要一直護航他護航到底?!
感覺高公局好像要保障遠通再怎麼沒達到合約要求也要讓他賺到錢,護航護的真是明顯又無恥..
徐大老闆,真有您的一套...佩服佩服
有人提到..用國際媒體來施壓..應該可以..台灣官員不是最注重國際形象嗎..

不過我的英文不好..

徵求英文信一封..讓大家轉寄..

08882 wrote:
有人提到..用國際媒...(恕刪)


台灣國旗都掛不上倫敦了..... 國際媒體再來管ETC....不要以為CNN會淪落台灣媒體亂象...

從總統信箱到高工局... ...


一、交通部101年7月30日轉送台端致總統信箱反映事項敬悉並說明如后。
依促參法規定,本局與遠通公司之權利義務悉依投資契約之約定,契約規定遠通公司
對於爭議事項,於提起訴訟或其他救濟程序前應先依契約規定之程序提交協調委員會
處理,協調委員會決議請本局暫緩執行,本局基於協調委員會為公正第三方,故予以
尊重,尚祈諒查。
二、台端關心路政,特致謝忱。
國道高速公路局局長 曾 大 仁 敬啟


公正第三方!???
kyoufu294 wrote:
有誰可以告訴我 反 ETC 到底是在反啥 ?

我真的很想知道

請理性的人跟我說一下好嗎 ?


你真的很想知道 ???


既然你誠心誠意的問我,我就大發慈悲的告訴你,

大家反的不是ETC,反的是官商勾結:

1、先以最落後的設備得標

2、以e通機吃使用者豆腐

3、數次在未達合約規定之下,該收回經營權,該罰款都沒罰

4、官商勾結明顯,也有官員被起訴了

高檢署查緝黑金行動中心、台北地檢署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的行賄、收賄等罪嫌,將前交通部長林陵三機要秘書宋乃午提起公訴。

5、6、7 ...... 就留給別人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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