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bybike wrote:
是的, 就是只有這種水準, 可悲的是這樣的水準還是經過特特特低錄取綠的國考來的....
我再告訴您
那水準
還會更低ing...
東風起瘋 wrote:
這次!就是這次!不能在姑息了!不能再蒙上眼睛當作看不到!不能再摀住耳朵當作聽不到了!
是該站出來的時候了!
是不要用三星 iphone 手機的時候了,
不要去徐董的sogo
你今天不行動,
明天就要當台勞, 被繼續欺負,
我這樣水準有沒有更高?
yhcheng wrote:
或許以後有人會比照"萬曆十五年"風格,寫壹本"民國100年"
第壹頁應該會這樣寫,
"中華民國100年六月 三十日,交通部發佈新聞稿:為了配合政府E化政策,高速公路全面進入計程收費,實現收費政策之公平性,遠通公司已於100年6月29,。。。。。。
那時高公局局長是曾大仁局長,交通部長是毛治國,行政院長吳敦義,總統馬英九"
然後作者開始往前追朔這這個ETC案子的得標過程,競標者,歷任的總統,行政院長,交通部長,如何做出處理。
寫到前總統壹家的事。
應該也會寫到壹群人不用E通機(刁民,在叫你們啦,開玩笑啦!)。
這句嫌它貴不要用,應該也會被寫進去。
希望也會探討到扣款失敗,就是我啦(這個 刁民,我來當)。
也會寫到,國三走山事件,高公局所扮演腳色。
再寫到現在。
高公局是如何決定不罰遠通電收三千萬,是誰批的公文,是引用哪條法令來依法行政。
而對扣款失敗車主晚繳,該收的手續費,倒是沒有被少收過!!
遠東集團總裁,說他的:E通機是是在做公益。也會被寫進去!!
在交通部高公局宣布新聞稿之前,現任總統宣佈了他的2012副總統候選人名單。
而這時剛好是繳交汽車燃料稅的時期,和再過不久要舉行總統大選,天氣很熱,車主火氣很大。
我會不會想太多?
應該很精采!!
按照大清律例,幻想壹下壹本小說的 內容,應該不犯法吧?各位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