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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C罰款暫緩.我向法務部廉政署請示檢舉了

說真的 這沒用吧!!

政府做事 有關到利益 只會

拖拖拖拖拖拖拖........
我們應該算是民主國家吧! 怎麼會發生這樣的事?

還是我們人民太笨?
我認為沒用,挺一下就過去了
現在這個政府根本是人越反對越要蠻幹
不過還是要說贊
官商勾結從古代就流傳到現在!一點也不意外!真的要查一定有很多個014!!!
應該要找個時間

大家同時上高速公路

但是完全不走ETC車道表達不滿


現在是要怎麼招集

怎麼規劃

讓更多人加入


人民的聲音已經不是遊行靜坐就會被政府接受

現在這個政府都可以光明正大的幫財團護航

他們還有啥不敢做
okdnsfht wrote:
gechief-p@...(恕刪)


四、至指遠通公司利用率未達合約規定,為何可以不罰?依契約規定:違約政府「得」處以懲罰性違約金之目的,係希望督 促遠通公司完成改善以達契約規定目標,然裁罰並非唯一選項。經評估該公司所提整體改善方案,能確保高速公路收費營運不中斷及兼顧現有ETC用戶權益之前提下,並可達到契約規定及102年順利進入計程收費之目標。是以,本局將監督遠通公司落實所提整體改善方案,若未依約定執行仍再回溯自100年4月15日起開罰。

這個"得"..意義可深遠了..

罰不罰..就要看禮券夠不夠多了..
我早就不寵愛徐老闆之所有相關企業衍生之日常生活用品.
我只能消極的退遠傳門號,不去遠東百貨.不去使用ETC..愛買..亞東醫院..亞東技院..打不完..他的相關企業還真多....

繼續使用回數票.....回數票萬歲...萬萬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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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要靠廉政署不如靠壹周刊, 法務部應該補貼水果集團差旅費, 天天守候在遠X及交通X相關人員左右, 收集他的不法證據, 再報料給全台灣的人知道。
我不懂這篇蓋到43樓了為什麼不會在首頁熱門討論中,首頁的熱門討論有好幾篇也是昨天發的,但都沒十頁...
一直說是「第三公正單位」

啊又一直不說是哪個「第三公正單位」

到底是「公不公正啊」,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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