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k6066 wrote:參加免安裝OBU之全民體驗方案之用路人,其通行量尚無法納入電子收費利用率計算 ...(恕刪) "尚無法"的意思是說高工局正努力將"免安裝OBU之全民體驗方案"納入利用率計算裡面囉?
lemontre wrote:"尚無法"的意思是說...(恕刪) 我有注意到這句......說真的 交通部 比 高公局 沒誠意!! 簡單一小段文字 想打發我~"~我今天 換再寫一封...針對 這句 請他說明~至少 目前 高公局 局長給我的說法是 不會納入 ETC使用率!!
反對遠通的ETC,但不是反對ETC。反對遠通的ETC不只是嫌它貴,是因為當初遠通是以不公不義的官商勾結方式用較落後的系統取得BOT資格,經法院判決違法卻仍然無法把這種系統換掉。如果這樣還要姑息奸商,現在有機會可以淘汰掉他,至少是遲來的正義。而且民國102年就要實施按里程收費,那時候就變成遠通順理成章通吃,全部人都被奸商吃死死的,再也沒有選擇的餘地,而這個案子遠通可以吃整整五十年!覺得無所謂的人,也許不覺得社會公義是重要的,也或許就是共犯結構的一份子;其他的人千萬要好好思考一下,應不應該讓這種事情繼續下去,甚至還會有下一次。++++++++++++++++++++++++++++++++++++++++++++高公局最近動作也很多,像是為遠通護航,一定要保持密切注意!
高公局都這樣回了,連契約條文都載明了,很多網友還是不信。或許各位可以去告承辦員偽造文書,幸運的話或許會換來一條誣告罪。其實說穿了,遠通不是在圖這些人參加體驗方案的人通行次數計入使用率(如果遠通將這些體驗方案的次數計入,後續可能會衍生刑法上偽造文書的刑責),而是希望這些參加的人在體驗方案期滿後能夠購買OBU,畢竟習慣了就可能會繼續使用。
polinla wrote:"尚"應該是解釋成"目前"的意思,可能裸奔體驗的"目前"沒有計入,那... 一不小心... "目後" 就計入了吧~ (哈....01的菜鳥第一次使用引言....)那照這字面看起來, 目前, 就是眼睛前面看得到的部份,那....我們眼睛看不到的部份, 的確是應該要全民多多注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