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勞動部長郭芳煜給予遠通電收公司高度肯定


array5438 wrote:
若現任部長" 依法行政" 會找不到名目就更好笑了,
因為現任政府已經答應要處理了......
最好是可以 "違法給付".....
這樣公務員是要負擔刑責的.....

倘若現任部長可以找到依法行政的名目來發....


你真的說到重點了,也用了"倘若"兩個字
名目不難找,只是沒有適法性,你以為檯面上那些人會笨到沒名目就發嗎?
便當費、車錢納入 網友熱議

專案補貼內容包括「抗爭活動的便當費、車錢、失業損失、家庭壓力造成的創傷、置於不利處境的賠償等」,其中,便當費、車錢等也納入補貼,引發網友熱議,認為濫用納稅人的錢。

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說,法律確實沒有規定,但過去在處理關廠工人大量解僱案時就有前例可循,「甚至關廠工人在過年時的兒女紅包錢,政府也有幫忙」。

林萬億及郭芳煜說,專案補貼財源包括就業安定基金等,「至於總共要多少錢?目前還沒具體計畫,無法講具體數字」;對於分攤原則,遠通雖表明要一起承擔,究竟承擔多少?還待磋商。政府除了原先已支付的二.二億外,還需再加五.九億。


看到沒?搞個"專案補貼"就可以了,反正這樣你也會同意也很開心自己的納稅錢被這樣用,對吧?
那就不知道如果葉前部長也來搞個"專案補貼",你是否也會開心了?
對我來說,你要亂花錢,就什麼都用"專案"名義就好了呀~
你官大說了算,我小老百姓是能哭夭什麼?
我在講543 wrote:
你真的說到重點了,也用了"倘若"兩個字
名目不難找,只是沒有適法性,你以為檯面上那些人會笨到沒名目就發嗎?...(恕刪)


A. 大大說到問題點
若沒有適法性 是否有違法? 若沒有違法 且....檯面上那些人會自己找名目發,
為何 葉匡時部長做不到?
人家也是依法執政阿!~~~~

B. 倘若...是因為到目前為止還沒有正式發放完成!!小弟只能片面從新聞內容中看到...
屆時.....真的發放了(誰會知道)......收到補助金的還需要出來張羅打鼓說收到錢嗎?
低調~ 低調~~ 再低調~~~~ 這是常理!! (自然就落幕了)

C. 小弟仍支持國道收費員爭取應有的權利!!這是收費員長時間工作累積應有勞工的權益!!!!!!
政府不應該壓榨勞工~~~~


我在講543 wrote:
看到沒?搞個"專案補貼"就可以了,反正這樣你也會同意也很開心自己的納稅錢被這樣用,對吧?
那就不知道如果葉前部長也來搞個"專案補貼",你是否也會開心了?
對我來說,你要亂花錢,就什麼都用"專案"名義就好了呀~
你官大說了算,我小老百姓是能哭夭什麼?...(恕刪)


A. 小弟仍支持國道收費員爭取應有的權利!! 所以納稅人給勞工應有的保障小弟不覺得有問題!!
現在 爭議的 18% 與 軍公教退休金議題 !! 說真的收費員只是九牛一毛~~
如同小弟所說 ~~ 拿國家的錢來補貼便當小弟認為不合理...
可是這次有 遠通 也混進來....拿遠通的錢補貼便當...小弟無法說啥!!!!
至於細部發放名目...小弟不知道!! 所以也無從抗議起~~~~~~

B. 葉前部長也來搞個"專案補貼",小弟只會認為他有在做事....而不是用"不作為"來面對!!!
畢竟只有勞工拿到應有權益....且沒有便當錢補貼!!
不過 葉前部長 有沒有把遠通拖下水一起補貼?????
小弟實際舉出的這些 "全民買單" 的例子有哪一樣不是在 葉前部長任內的實際施政???


C. 對我來說,你要亂花錢,就什麼都用"專案"名義就好了呀 <-- 請直接對大官說!!
現在政府對於 "不當黨產" 也可以 用"專案"名義 出來處理........很意外嗎?

民主政治不就是這樣...大多數人選出來的,若沒有違法,人家也是依法執政阿!!!

再次強調不分藍綠...這是民主制度與政策施政....非政治性發文,


小弟已然抗議 E-Tag 不公不義未符合使用者付費原則 與 全民買單不合理抗議都這麼久了,
遠比大大還要卑微許多...........也從未有大官來協助過小弟一下,只有管妹被砍文的份,
小弟都已經說得這麼明白了......

且讓小弟作詩一首: (此為詩詞請勿對號入座)
官會是官,官仍是官,官還是官,官就是官,

小弟就事論事而已~~~ 無任何影射,明明白白,清清楚楚, 有玻璃心者請勿對號入座!!!!

且大大似乎從未對於小弟實際舉出的這些例子有正面回應過您的看法,
不知道大大是否認同這些全民買單是不合理的???

a. 遠通平信的郵資全民買單,
b. 補貼九折全民買單 (唯獨排除VTP "預約用戶"?) ,
c. 若真要算20Km免費也是全民買單,
d. ETC 宣傳費等等.......
e. 半月結應該要改為月結節省郵資與節能,
f. 遠通據點不足,超商收取手續費問題,


謝謝

array5438 wrote:
A. 大大說到問題...(恕刪)


看你的回答,我也不太意外...
反正結論就是"不依法,但依民意"這樣作就對了
所以誰上台了,沒有法,就專案處理就行了
至於那個什麼法,有沒有違憲,有沒有危害人民財產,都別說了
反正我認定你不義在先,也別休怪我不仁在後

你對法治觀念的薄弱可見一般
葉前部長這種腦袋迂腐,舊官僚不懂變通之人,當然被你們轟下台啦

其實也沒關係,我一直認為"搖掰的沒落魄的久"...
有些事情作盡了,終究還是會反撲的
討論到此為止吧
  • 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