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ini wrote:
自己不去外面找工作呢?
實在無法同情這些人!
年初的新聞才報
自救會跟高公局協調達成共識,每個人都能領到七個月的優退離職金
現在又說
7個月的資遣費是補償金,真正的資遣費應該要比照交通部民營化案例,依年資結算發放
hx9850 wrote:
禮拜六因為收費員抗議...(恕刪)
suan2289 wrote:
年初的新聞才報
自救會跟高公局協調達成共識,每個人都能領到七個月的優退離職金
現在又說
7個月的資遣費是補償金,真正的資遣費應該要比照交通部民營化案例,依年資結算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