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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頭同意裝eTag?劉靜怡:當大家不懂法律


luketeng wrote:
以保護個資做為不提供當事人資料的理由,這個就很扯,
到底是要保護受害者還是加害者的個資?
申請書應該算是證據才對吧!


啊就沒有的東西 要怎麼拿出來?

我猜接下來就是遠通和賣車業務其中一方出來道歉
承認偽造文書,現在還在死鴨子嘴硬的階段
而且應該不只一起而以,應該很多人買新車就被「附贈」e-tag了
當然都沒有簽申請書....

Cas Ter wrote:
至於劉靜怡要求遠通出示她的eTag申請書,周世惠表示,還未收到律師函,但因相關資料早已全面電子化,加上基於保護個資,資料也無法外流,因此無法提供。

(恕刪)


這個好笑....申請人自己要查自己的申請書還被以個資保護為理由...拒絕?
那以後申請書上的內容被擅自更改了,申請人也沒輒!?因為你也沒辦法看到~~~只能接受!
這麼惡質的申請書,誰敢簽!?


但我敢說99%原因應該是不敢出示申請書上的申請人簽名吧!!
一旦看到,糟糕!非本人簽名。又涉及偽造文書!!

不過我想,一定不是只有這位車主有這問題,最近交車的一定都有被強迫裝ETAG的嫌疑....
原來,這也是衝高裝機率的其中一項奧步。
個資法第三條不是說得很清楚,查詢或請求閱覽,提供複製本,遠通為何可以不提供。

個資法第三條
當事人就其個人資料依本法規定行使之下列權利,不得預先拋棄或以特約
限制之:
一、查詢或請求閱覽。
二、請求製給複製本。
三、請求補充或更正。
四、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五、請求刪除。

Cas Ter wrote:
她強調,車商既然有車主的身份證字號,就代表車主有同意此事。


申辦牌照不就會用到身分證了,
意思是以後只要辦理新牌照就可以順便掛上etag,
真不愧是大財團耶,整個監理所都是他們家的了。
這樣的案子都出來了,遠通為了衝高使用率私自代辦申請,所以那些新車掛牌的車主再沒有紙本同意書情況下,遠通擅自主張,我看這樣的判決下來,應該比我們自己撕Etag還來的更快衝低使用率喔,讚.
遠通挫賽了,口頭同意就可以,聽遠通在放屁
口頭同意本來就具有法律效力, 到底是誰不懂法律?
而且辦etag只要有汽車行照, 車主身分證影本即可
真是有夠扯,醜陋的遠通。
一定要走法律途徑來讓它嚐到惡果。

白色夢想 wrote:
個資法第三條不是說得...(恕刪)



吃相難看+10086。

遠傳也好不到那去,強迫電話推銷告知用戶免費試用一個月來電答鈴...時間到後會轉成付費隱瞞事實,害的一些無知的消費者每個月白白繳 30元來電答鈴 一堆中年老年人不懂那個幹嘛用 就這樣繳了好幾個月甚至幾年。

時常還會打電話說是我是遠傳vip 拿雜牌山寨手機要我綁約。

我門號移轉中華三年了 還有遠傳客服業務至電? ...還是說我個資也被遠傳拿去賣了? 盜賣個資可是犯法的喔徐董? 你因該沒有做這種事吧???


有申請書還再那口頭約定,
有沒有搞錯呀。

干脆遠通都口頭約定,
不用申請書
也不用簽名好不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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