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為了即時追查逃犯, 警方可以立即請求遠通支援監控, 是後補件申請法官核可.....
法律及技術性的問題大可以立法來完成規範
反對"無條件及任何限制提供警政監察"........
不要混淆視聽了, 警政單位是發函給遠通要求"無條件及任何限制提供資訊".......
憲法立法精神很明確的定義,人民移動及遷襲的自由是被憲法保障的
我沒有違法, 我為什麼要莫名奇妙被監控..............
很可惜, 還有很多人不明白自由及民主的精神.............
在現有的政府體制之下, 這一套系統很容易被濫用, 法律隨便政府解釋, 有不同的適用標準
再深一點的談, 現有遠通所使用的資料, 會不會被企業拿來濫用, 政府有一套明確的監察方法嗎?
想必也是只會聽到嘴砲的說法,而沒有一套的實質作為及方法........
但是卻連這點事情都反對?
平生不做虧心事,上路不怕警監控!!!
前幾天才發生了永康街醫生娘被刺案,事發不到22小時罪嫌就落網了,靠的就是台北市建置了完善的監控系統
能不能在事前嚇阻,是一回事,但是在事後能夠立即的快速的抓到嫌犯不是才是最重要的嗎?
酸民們每天上FB打卡都不在乎自己的隱私了,真正有用的東西卻反對??
腦殘了~~~
http://www.youtube.com/watch?v=_Lvst-ep0sw
至於誰來管??誰都好啊~
總比遠通一個民間公司來的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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