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倍奉還",這不是嘴炮什麼是嘴炮!難道我們偉大的部長在回答之前已經研擬過這個問題並且通過應該的法律程序訂下了這個法規了嗎?不然,他說加倍奉還就加倍奉還啊?部長出口就法?有這種隨口敷衍詐欺的部長,還真的是財團之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