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那段時間有相關的大官,在司法上很可能就會吃不完兜著走。(那時的行政院長、行政院副院長是誰啊?)
(原來在2007年,新聞就已經報導,"每輛車通過ETC一次,遠通電收向高公局收取3.4元的委辦服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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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etds.lib.tku.edu.tw/etdservice/view_metadata?etdun=U0002-2307200717474100
中文論文名稱 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政策之變遷:演化觀點
研究生中文姓名 張喬怡
ETC政策前後規劃達十年之久,歷經中華電信預算被刪,改採BOT決策轉折,到後來由遠通取得最優申請人,但在二OO六年二月二十四日卻遭高等行政法院撤銷最優申請人資格,在二OO六年八月三日更被最高行政法院認定ETC政策當初的招標違反公平、平等原則,ETC案必須重新招標。
【2007/12/11 經濟日報/記者費家琪】
http://pro.udnjob.com/mag2/tool/storypage.jsp?f_ART_ID=37955
目前每輛車通過ETC一次,遠通電收向高公局收取3.4元的委辦服務費,在64個月後改為以里計費,收取的委辦服務費更低。據遠通財務部門估算,要營運15年後才能損益兩平。
幽藍心域 wrote:
小弟車齡不長~~所以...(恕刪)
因為這個案子是官商勾結下的產物
國庫損失慘重
也就是所有納稅人的損失
當時還有本國發明人免費提供
在國外已採用
已手機扣款的方案
根本不用裝啥感應器或是貼紙..
利用SIM卡微波感應
發明這套系統的鄧鴻吉表示,利用手機SIM卡的微波感應系統,只要在收費站上架設發射台,配有接收器的用路人,在通過收費站時,SIM卡可自動外撥扣款,費用由手機費月結。
鄧鴻吉指出,這套系統可自行安裝、一機多車使用,又無時速及角度限制,各家電信業者皆可使用,而且費用低廉,架設費用僅兩百萬元,鄧鴻吉說:「我願意無償提供政府使用,主機則可由政府免費提供給用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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