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十號 wrote:
2014-01-01 16:54 by 國道十號
沒eTag的就沒打九折,已確定違反公路法
那應該先請他們查一下 為什麼以前買一本回數票可以打九折
是不是也違反公路法
順便把有買的人都抓起來法辦
講真的...這個問題已有懂的人回答N次了...
根本不能類比啊!!!
(以前回數票時代)
以前回數票收付屬於誰經營?==>高公局==>交通部
保持高速公路通過回數票收費站時快速通過的責任==>高公局==>交通部
一次賣你100張,不用每次賣你一張增加通過的速度==>高公局==>交通部
所以交通部用少一成收費換100次的給票找零的速度減免==>國家吸收==>合理
(遠通奸收時代)
現在高速公路收付費屬於誰經營?==>遠通
ETAG、車牌預先登記儲、車牌拍照過站時誰比較快==>一樣快
裝ETAG打九折、車牌預登儲九點五折誰出錢?==>全民納稅人
裝ETAG打九折、車牌預登儲九點五折誰有利?==>遠通和有裝的人有利^^
所以國家花全民納稅人的錢來"額外"幫助遠通奸收推廣儲錢在遠通合不合理?==>不合理
結論:
當然你要硬拗成國家方向就是要推ETAG,所以國家出錢幫推廣沒什麼不對,
錯!國家有提供不登記的方式上國道,既然是三選一,
就是要公平的推廣三選一,不能"只支持對遠通奸收有利"的選項,
要不然打著推廣補助的大旗...
國家徵收全國3600間店面作為遠通的儲值繳費點你說如何?
國家給遠通奸收每年一百億的廣告費去買廣告宣傳ETAG你說如何?
反遠通是真的有道理的,
遠通一路走來從招選作幣、罰單不用繳、政府三選一故意不大力宣傳可不登記選項...
真的是始終官商通奸如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