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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委會決議 計程收費後eTag折扣取消

muicing wrote:
2013-10-04 01:17 by muicing
回數票38和付現40難道不是差別費率?就沒違反公路法相關規定?
水費和電費等使用電子帳單也有優惠,沒有獎勵措施民眾為何要配合政府簡化收費流程?
最後關頭才掰個莫須有來這大逆轉,難道遠通沒有提前來講?相關立委瓜田李下呀⋯


不要未查先判好嗎... GOOGLE一下真的做不到嗎...
購買100張95折優惠,
回數票的折讓是回饋給用路人又不是圖利給遠通...

差別費率不是重點,
重點是差別費率有沒有圖利財團???==>你我最痛恨的徐奸商...
當初和遠通簽的合約是,
每筆收X元手續費,
所以就算是每一筆都用手工開單、寄送,
也是遠通他X的事!!!
爽!!!

最好全民用牌照辦視,
那遠通他X的虧死!!!

不過徐奸去找一下黑金王 院長應該一秒就搞定了.
你知道的^^
法官到時又 遠通所受損害將無法回復,因此駁回中華民國政府所有對遠通不利抗告。
到時手續費百倍奉還、逆轉勝也不是不可能嗎^^
立委不爽遠通為何要取消我們的優惠? 現在有打9折耶。 一般國內外慣例預先儲值有打折的很多,現在用悠遊卡搭捷運還打8折,就是鼓勵大家盡量多使用電子票證,省時省錢環保阿。幹嘛取消我們的優惠,立委應該要從別的方向著手吧,如果依照新聞的數字現在有500萬eTag用戶耶, 500萬人被政府耍了

eric62 wrote:
沒優惠當然要撕掉阿,車牌沒辨識成功就賺到了...
要是亂扣扣到我這來,還可以告遠通跟高公局.


+1

沒有優惠在下一定撕掉eTag....保證!!!!!!!!

想到遠通幕後的老板就一整個令人不爽
那個立委說要取消優惠?
交通委員會那一個立委?
如果沒記錯,36元折扣價,那4元的差額是政府少收的,不是遠通少收,遠通每筆的抽頭沒少過。

所以取銷折扣其實是政府把折扣收回而已,上鉤的魚哪需餌?電子收費都上路了,哪需要給你們折扣?!
政府財政困難啊!謎之音:既然缺那麼兇,那2億罰款怎麼不順便收收?!
內湖壯壯 wrote:
立委不爽遠通為何要取...(恕刪)
反正我沒裝etag
取消優惠對我沒差,好好利用遠通的車牌辨識就好了
遠通都收了那麼多利息了,可以多請些人來辨識車牌

shhsutw wrote:
遠通也不是省油的燈應...(恕刪)


我們國家的立委...真的是....ooxx
這樣吃飽太閒...幫忙追一下遠通罰緩....

順便幫忙一下...讓國道計程收費達到先前目的...
1. 為避免長程補貼短程,落實使用者付費,以符合公平正義
2. 長途費用不會超過目前費率
3. 高速公路營收不會超過220億/年

麻煩做一下正事吧...

以後國外考察的費用...我看也可以省下來...
flycode wrote:
有貼eTag可打九折...不過,沒貼eTag只用車牌辨視,可能會多收郵寄什麼的手續費..(恕刪)


只要單子寄來按時繳就不會有什麼鬼手續費.過期被收手續費那算活該.
取消優惠讚啦!

這樣之後看遠通還敢不敢裝傻要大家貼OK蹦
本來車牌辨識就能做到的事情,還硬要民眾買OK蹦來貼
還要規定你一定只能貼在哪個地方

用車牌辨識不就甚麼問題都沒有了
幹得好!
叫那些立委出來講!!!!!
憑什麼把這些優惠收回去???
不知民間疾苦的大官!!!!!

對!! 葉宜津 說的就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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