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都還是在討論階段根本還沒確定..............
我認為警廣身為政府中立傳媒不應該一再的為政府或遠通護航
原因如下:
一.當初大家在質疑電子收費會造成大量的收費員失業,結果高公局也說電子收費還在評估當中若未來真的施行政府也會保障收費員的權益
結果:現在大部份的收費員都只能領遠通提供的五個月補償費當初高工局跟遠通的合約,兩者認知的差異天壤之別,高公局認為遠通必須轉介一定的員額到其關係企業工作至少五年且薪資水準不得少於35k,但遠通發言人確說當初合約是說遠通只負責轉遞履歷表不保證錄用,到最後只是幫忙把履歷表丟給104就算了事,結果搞到有收費員生計無以為繼而想不開,但是高公局跟遠通到現在還各唱各的調,這些收費員只好蘊釀上街頭.
二.當初提出免費里程時大部份用路人也反對,但高公局確說一切都還在討論並沒有確定
結果:現在卻說是民調結果顯示大家都希望免費里程,但是真相是大部份每天跑高速公路的人沒收到民調 ,對高工局提出質詢,高工局確說也要考量地方道路的使用者感受所以民調對象是不僅止於用路人,還說民調內容是由專家設計的絕對禁的起考驗等等,</卻完全忽略當初是舉著使用者付費的公平正義的大旗說服人民接受電子收費>,真的是騙很大
三.當初遠通一再違反合約無法達成使用率,高公局不也說:只要違約就照約罰款
結果:遠通一再違約高公局卻一毛也也沒罰,還說遠通提出的改善方案成本遠高於罰款這樣也能過,那遠通還把這些改善方案說成是遠通順應民情給予優惠,擺明拿政府的錢做成自己的德政,對於誤闖的用路人卻未相對給予提出改善方案,這不是獨厚遠通那什麼才叫獨厚.
所以從過去的事件看來這標線是劃定了,到時高公局會說基於遠通所提確實會對行車安全有所顧忌所以同意其所提而且還幫忙出錢劃線.
最近有走高速公路的人應該都會發現收費桿下方常有自小客車停在路邊卻不依規定前方100公尺處放置故障標誌,嚴重影響行車安全,卻不見高公局或公路警察取締,依據交管規則施工車輛不是要依規定在車身部份要有相關設置嗎?簡單說就是不是工程車應該不能執行施工吧
看來大家應該更嚴厲的監督高公局以免一再出賣人民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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