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選擇相信他,且 RFID != 個資,但那是依照你一廂情願想法。法條或是他之後訂出來的規定,會不會令人傻眼這就不知道。RFID 就好像車牌一樣,在外面很容易被看到被讀取。這部份無關隱私,就好像看到車牌也不知道車藉資料。但是遠通要是自己立法,要是有公司或機關違法讀取,他可以去調閱相關交易紀錄。或者是遠通根本不需要分享你的個資或 RFID,只要分享類似打卡的定位資料給其他業者,這就很多商機。其他業者可能會有你的個資,比如說 XX 會員或聯名卡,遠通也不需要分享個資,只要對方連線過來,拿個身分證當 key,就可以有定位資料。
反正商機無限,就好像當初 OBU 一樣,幹嘛那麼大費周章推的儲值卡,原來是可以當作類似悠遊卡或、或是電子錢包一樣的其他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