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an2289 wrote:
今天遠東不賺,還不是...(恕刪)
我跟你說民主國家正確的做法應該如下反彈才不會這麼大:
1.高速公路局當初應該開會制訂出收費方式與方案(當中包含是要交流道出入口感應還是收費站感應)
2.制訂出遊戲規則後公告,有興趣的廠商都可以製造自己的機器方式跟搭自己的金流銀行,一同參加測試。
3.測試結果扣款成功率超過99.9%就核可,始可販售,讓民眾選擇自己喜歡的廠商,不可一黨獨大!就像電信商至少四五家可選擇。
相較ETC,環保局的廢棄物處理車輛就明顯比較ok,開立出GPS傳輸的協定與傳輸次數方法,只要合乎環保局規範的廠商檢驗後始可販售,讓要列管的車輛自己可以挑選喜歡的配合商,不可一家專營。
I'm maj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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