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包乖乖 wrote:過路費用為何不跟罰單...(恕刪) 不好意思小弟再去遠通電收網站的"服務問題Q&A"中幫您找到以下資訊未安裝e通機的汽車是否可使用電子收費車道?答: 不可以的,由於電子收費的機制是必須於車上安裝e通機等配件並行駛於高速公路之專用道上,才能成功完成扣款,所以未安裝的開車族,是不能行駛於電子收費車道的,若誤闖高公局將依法轉公警局處以罰款。
旺 wrote:不好意思小弟再去遠通...(恕刪) 再次重申,誤闖開罰合理正當,過路費用為何不跟罰單連結寄送?卻要另外獨立作業弄個過期開罰要駕駛人自己買單?.申請ETC 可以四處辦理就可以,但誤闖繳費卻只能限定單位繳納,這合理嗎?
大包乖乖 wrote:您也真好笑,問題所在...(恕刪) 一次寄發是指收件者一次收到內含遠通的補繳單及高公局的罰單嗎?這是可以做到的,因為基本上兩單位業務屬性及權責仍不同方法一:遠通將補繳單先寄給高公局,再由高公局併件一次寄給收件者,遠通還是要●歐作業處理費。方法二:高公局將罰單先寄給遠通,再由遠通併件一次寄給收件者,遠通還是要收作業處理費。結論:有差嗎?
skuldy wrote:作業處理費不是因為你去查所以跑出來...而是你錯過了每個月總結的系統處理日期.....(恕刪) 這真的還蠻好笑的~不曉得....被開超速.....可不可以去自首~跟警察說 我剛剛超速了 請先給我罰單~不然 我怕你要跟我收 雙掛號的 郵資~最好 交通警察 再看相片 開罰單 就都不用作業時間~你遠通的作業時間 就比較寶貴~真得是 騙笑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