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KIMO wrote:
雖然知道還是作秀一番...(恕刪)
樓主你不看新聞嗎?
在前朝政府期間ETC弊案就已偵結起訴了,
但只辦到一些白手套小蝦米就停止了,
現只有一些小蝦米如前交通部長林陵三機要秘書宋乃午,
因涉嫌和廠商勾結,利用職務之便,疑似將招標機密文件外洩,
涉嫌圖利特定廠商,遭檢方依貪瀆罪嫌起訴,
但也僅遭台北地院判決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
前朝政府已簽了將全體高速公路用路人出賣給遠通之賣身契,
現ETC弊案已草草結案,
所有大頭如前任交通部長、前任行政院長、前任總統(徐旭東等都沒事,
有人替死有人斷尾求生,
依刑事一事不再理之原則,
這些大頭都已無事,
所以我呼籲民眾自覺,
抵制ETC讓ETC違約,
政府才有權與遠通解約,
才能讓奸商受到應有之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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